1、村衛生室及村中心衛生室就診報銷60%,每次就診處方藥費限額10元,衛生院醫生臨時補液處方藥費限額50元;
2、鎮衛生院就診報銷比例為:60%,起付線為200元; 報銷比例為:90%,起付線為400元;
3、二級醫院就診報銷比例為:40%,起付線為500元; 報銷比例為:85%,起付線為700元;
4、三級醫院就診報銷比例為:30%,起付線為700元; 報銷比例為:80%,起付線為1000元;
5、省外醫院就診報銷比例為:20%,起付線為2000元; 報銷比例為:60%,起付線為3000元。
福建醫保門診報銷需要的材料有:
1、本人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新生兒提供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2、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的門診病歷及復印件、醫療費用總清單、有效收費單據、住院長短期醫囑單和出院小結。(以上材料需加蓋醫院公章);
3、住院的參保人員需要提供《福州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住院醫療身份核對表》;
4、本人農業銀行結算賬號;
5、特殊情況報銷。
2023年福建醫保門診報銷的註意事項如下:
1、醫保門診報銷僅限於參保人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不包括急診、門診大病、住院、體檢等醫療費用;
2、門診需要達到起付線才可以報銷,即醫療費用需要達到起付線才可以報銷,具體起付線標準為:在職人員為800元,退休人員為600元,最高支付額度為20000元;
3、對於“兩病”門診報銷,需要持有相關的病歷及檢查報告,並經過醫保經辦機構審核確認後才可以報銷。
4、無論是在職人員還是退休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都可以進行報銷,但是報銷比例不同,具體如下:在職人員報銷比例為60%,退休人員報銷比例為70%;
綜上所述,以上是2023年福建醫保門診報銷的註意事項,具體的可以咨詢當地的社保部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壹)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