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醫保卡報銷範圍:
1、基本醫療保險藥品報銷 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給付範圍內的藥品,分為甲類和乙類兩種。甲類藥物是指全國基本統壹的、能保證臨床治療基本需要的藥物。這類藥物的費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給付範圍,並按基本醫療保險的給付標準支付費用。
2、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報銷 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應符合以下條件:(1)臨床診療必須、安全有效、費用適宜;(2)由物價部門制定了收費標準;(3)由定點醫療機構為參保人員提供的定點醫療服務範圍內。
3、基本醫療服務設施報銷 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設施費用的報銷涵蓋由定點醫療機構提供的,參保人員在接受診斷、治療和護理過程中所必須的生活服務設施,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費或門(急)診留觀床位費。只可以在定點的藥店買藥。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藥時,如果參保人參加了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則可使用個人帳戶中的資金進行購藥;此外,社保卡的金融賬戶中若有存入資金也有等同於普通銀行卡的支付功能可用於購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實施細則》
第八條 參保人員在協議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參保人員確需急診、搶救的,可以在非協議醫療機構就醫;因搶救必須使用的藥品可以適當放寬範圍。參保人員急診、搶救的醫療服務具體管理辦法由統籌地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