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律對危險品運輸實行嚴格的許可制度。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的企業必須取得相應經營範圍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從事經營的車輛必須具有相應經營範圍的道路運輸許可證,否則屬於非法經營。普通貨車只有普通貨物道路運輸許可,但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的,屬於許可事項以外的危險貨物道路運輸。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禁止用專用罐車運輸普通貨物,或者用運輸有毒、有傳染性、有腐蝕性危險品的專用車輛運輸普通貨物。其他專用車輛可以從事除食品、生活用品、藥品、醫療器械以外的普通貨物運輸,但運輸企業應當消除專用車輛的危害,確保不會對普通貨物造成汙染或者損害。危險品不得與普通貨物混裝運輸。
法律依據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
第三十壹條運輸有毒、有傳染性和腐蝕性危險貨物的罐體或者專用車輛不得用於運輸普通貨物。
其他專用車輛可以從事除食品、生活用品、藥品、醫療器械以外的普通貨物運輸,但運輸企業應當消除專用車輛的危害,確保不會對普通貨物造成汙染或者損害。
危險品不得與普通貨物混裝運輸。
第五十七條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其停止運輸業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以3萬元以上654.38+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壹)未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
(二)使用無效、偽造、塗改、註銷等失效的道路運輸證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
(三)超越許可事項,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
(四)非經營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單位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