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辦流程:提供1項所需資料後,到當地醫保經辦機構備案核準資格,安裝醫保POS機後使用。
3、到當地醫保經辦機構辦理具體手續。
4、辦理醫療保險,具體條件如下:
(1)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認證證書》(GSP證書)和《營業執照》;
(2)正常經營1年以上;
(3)嚴格執行國家和省規定的藥品價格政策,經物價部門監督檢查合格;
(4)藥品經營場所80平方米以上(不含辦公室、倉庫等附屬用房);具有24小時及時供應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的能力;
(5)經營藥品品種(不含中藥飲片)不少於1000種(商品名),其中基本醫療保險藥品配備率不低於經營藥品品種的80%;藥品應按規定分類擺放,並有明顯提示;處方藥、非處方藥、非藥品必須分櫃、分區擺放;不得在店內經營除藥品、食品、化妝品、日用品等非醫保物品以外的其他物品;
(6)經營的藥品必須按照GSP管理的要求建立計算機 "進、銷、存 "臺帳;並根據醫保經辦機構檢查需要,及時提供 "進、銷、存 "臺賬;
(7)配備壹名以上執業藥師或藥師(不得兼職或掛名),保證營業時間內不少於壹名執業藥師或藥師在崗。其他藥品從業人員需經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培訓合格,持證上崗,並定期(年度)體檢,建立健康檔案;
(8)嚴格遵守《勞動法》及各項法律法規,規範內部管理,依法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參加各項社會保險並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做好制度的執行和檢查工作;
(9)申請定點前12個月內未受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食品藥品監督、物價等部門的行政處理或行政處罰;
(10)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