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本草》,本草著作,壹名《唐本草》《英公本草》,54卷。唐·蘇敬等23人奉敕撰於顯慶四年(公元659年)。計有正文20卷,目錄1卷;《藥圖》25卷,目錄1卷;《圖經》7卷。正文實際載藥850種,較《本草經集註》新增114種。此書以《本草經集註》為基礎,增補註文與新藥。又將原草木、蟲獸2類,析為草、木、禽獸、蟲魚4類,序例亦壹分為二。新增註文冠以“謹案”二字,小字書於陶弘景註文之後。新增用藥用黑大字書寫,末註“新附”。補註內容中,以記載藥物形態、產地為多,兼述藥效、別名等。書中糾正陶氏謬誤處甚多,為後世辨正藥物基原提供依據。《新修本草》是中國第壹部由政府頒布的藥典,也是世界上最早的藥典。原書已佚,主要內容保存於後世諸家本草著作中。
《唐本草》亦稱《唐新修本草》簡稱《新修本草》。
《新修本草》原指三部分文獻而言,即《本草》《藥圖》《圖經》三部分。據多數文獻記載以上三部分***五十四卷;《本草》二十卷、《本草目錄》壹卷、《藥圖》二十五卷、《藥圖目錄》壹卷、《圖經》七卷。
《本草》部分是講藥物的性味、產地、采制、作用和主治等內容,《藥圖》是描繪藥物的形態,《圖經》是《藥圖》的說明文。
《圖經》和《藥圖》早已失傳,無可考見。僅有《本草》這壹部分,宋朝以後雖不再流傳,如今也只有殘卷本,但其內容絕大部分保留在後世本草中,仍為人們所重視,所以我們現在所說的《新修本草》實際就單純指《本草》這壹部分內容而言。
《新修本草》***載藥850種,比《本草經集註》增加藥物114種。對每味藥物的性味、產地、采收、功用和主治都作了詳細介紹。在編纂體裁上有所創新,為了便於采藥和用藥時的正確辨認,除傳統用文字記述的《本草》外,還首創詳細繪畫《藥圖》,且以《圖經》加以說明的方式,後者約占全書三分之二的篇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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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藥品管理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從事藥品研制、生產、經營、使用和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法。本法所稱藥品,是指用於預防、治療、診斷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調節人的生理機能並規定有適應癥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質,包括中藥、化學藥和生物制品等。
第三條藥品管理應當以人民健康為中心,堅持風險管理、全程管控、社會***治的原則,建立科學、嚴格的監督管理制度,全面提升藥品質量,保障藥品的安全、有效、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