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和建立健全慈善工作協調機制。明確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實施本轄區內相關慈善工作,推動村(社區)慈善事業發展,引導村民、居民參與慈善活動。市、縣(區)民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慈善工作,教育、財政、稅務等部門依法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開展慈善工作。工會和其他群眾團體、共青團、婦女聯合會應當協助履行各自的職責。慈善相關的工作。
二是推動慈善與社會工作融合發展,提升慈善服務水平。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支持符合條件的慈善組織、專業服務組織和誌願服務組織依法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向社會提供慈善服務。開展慈善服務,應當尊重和保護捐贈人、誌願者和受益人的人格尊嚴、個人隱私和個人信息,不得侵犯捐贈人、誌願者和受益人的合法權益。
然後是進壹步擴大慈善救助的覆蓋面。與相關部門和慈善組織合作,為學生、貧困人口和醫生開展壹系列專項救助活動。實現?朝陽助學?工程。對城市低保邊緣家庭新生和符合條件的大中專學生給予補助,用於無人陪伴兒童的實際生活待遇。實施大病慈善醫療救助項目和重大慈善救助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