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自費藥壹般由肇事者承擔,太離譜的壹般由自己承擔。交通事故的醫療費用,應由有責任的交強險公司承擔1萬元。不足部分由商業第三者責任險公司承擔,第三者險壹般不承擔非醫療用藥。這種情況要看其在簽訂保險合同時是否有明確提示。
①已明確非醫保用藥(自費藥)超出交強險限額部分由原、被告按責任劃分承擔,交通事故認定為全責的費用由各方承擔。但是,自費藥可能存在合理性問題。如果認為不合理,可以申請鑒定,剔除不合理費用。
2、如果沒有明確說明,業主可以直接要求商業保險第三方責任保險公司承擔。
二、自費藥的概念
自費藥,即醫保目錄中甲類、乙類等醫保不予認可的藥品。
自費藥可以在醫保定點藥店議價購買,但不能在醫保定點醫院購買。
根據醫保規定,醫保卡上的個人賬戶余額只能用於支付基本醫療費用,不能用於自付費用。
三。交通事故賠償項目
(壹)人身損害賠償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包括:
1.醫療費
2.誤工費
3.護理費
4.交通費
5.住宿費
6..住院夥食補助費
7.必要的營養費
8.殘疾賠償金。
9.殘疾輔助器具費
10.被扶養人生活費
11.因康復護理和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死亡賠償金
12.喪葬費
13.受害人親屬因喪葬發生的其他合理費用,如交通費、住宿費、誤工費等。
14.精神損害賠償等。精神損害賠償等。
(2)財產損失賠償的範圍包括:修理費、部分折價賠償費、部分車輛殘值降低費、營運車輛損失費。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項目和標準與普通人身損害賠償基本相同。
很多時候,用什麽藥不是由受害人決定的。對於需要購買自費藥品的疾病,壹定要妥善保管好購買自費藥品的憑證,因為壹旦出現這種情況,肇事者就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賠償。但是,藥品不能隨意服用,受害人也不能自費買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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