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生產許可證由原發證機關註銷的情況:
1、主動申請註銷藥品生產許可證的;
2、藥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未重新發證的;
3、營業執照依法被吊銷或者註銷的;
4、藥品生產許可證依法被吊銷或者撤銷的;
5、法律、法規規定應當註銷行政許可的其他情形。
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的法定代表人履行以下職責:
1、配備專門質量負責人獨立負責藥品質量管理;
2、配備專門質量受權人獨立履行藥品上市放行責任;
3、監督質量管理體系正常運行;
4、對藥品生產企業、供應商等相關方與藥品生產相關的活動定期開展質量體系審核,保證持續合規;
5、按照變更技術要求,履行變更管理責任;
6、對委托經營企業進行質量評估,與使用單位等進行信息溝通;
7、配合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及相關方的延伸檢查;
8、發生與藥品質量有關的重大安全事件,應當及時報告並按持有人制定的風險管理計劃開展風險處置,確保風險得到及時控制;
9、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責任。
藥品委托申請需要滿足以下四個條件:
1、麻醉藥品、精神藥品、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及其復方制劑;醫療用毒性藥品,生物制品,多組分生化藥品,中藥註射劑和原料藥不得委托生產。
2、委托方和受托方均應是持有與委托生產藥品相適應的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認證證書的藥品生產企業。
如何保障受托方的藥品生產過程符合GMP標準,除了檢查GMP認證,CIO還可接受委托人的需求,對受托方生產現場進行GMP審計,評估其GMP符合性。
3、委托方應當取得委托生產藥品的批準文號。
CIO包辦委托雙方的藥品生產許可證,為藥品生產企業,定制藥廠籌建方案、GMP圖紙審核、施工監理、申請等壹站式合規方案,盡可能保持現有設施設備和文件體系不變,解決GMP符合性問題。
4、委托生產藥品的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
CIO指導企業草擬書面的技術協議,規定產品質量回顧分析中各方的責任,確保委托生產產品的質量和委托檢驗的準確性和可靠性,明確規定各方責任、委托生產或委托檢驗的內容及相關的技術事項。
法律依據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公告2014年第36號—關於發布藥品委托生產監督管理規定的公告》
第十八條 《藥品委托生產批件》有效期不得超過3年。
委托生產雙方的《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認證證書或委托生產藥品批準證明文件有效期屆滿未延續的,《藥品委托生產批件》自行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