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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費用報銷範圍是指在扣除個人先支付的費用後,統籌基金根據醫院級別按比例支付。按照成都市的規定,與醫保經辦機構簽訂住院醫療服務協議的三級醫院85%、二級醫院90%、壹級醫院92%、社區衛生服務中心95%。
按照成都市的規定,個人繳納的費用首先包括四個方面。壹種是使用除手術以外的單次價格在200元以上的檢查治療項目費用的20%;二、執行單次價格超過1000元的手術費用為10%的費用;三是使用國家和省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內乙類藥品費用的10%;四是使用特殊醫用材料和實行統籌基金支付部分費用的診療項目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
按照當地規定,參保人住院時住院費用不需要全額支付,出院後再去醫保部門報銷。無論是參加職工醫保還是城鄉居民醫保,只要在統籌的同壹家醫院住院,報銷流程都是壹樣的。患者只需支付起付線費用(起付標準)和個人自付的費用,其余費用醫保基金按比例支付,超過起付標準部分。這壹切都在醫院實時結算,不需要住院病人或家屬東奔西跑。
綜上所述,住院病人出院時,醫院應對住院費用進行統壹結算。費用結算時,醫院會打印壹份清單給住院病人或家屬,清單上註明費用總額,包括醫保報銷了多少。住院費用結算時,報銷費用已由醫院先行墊付,患者出院後不再需要辦理額外報銷手續。這對於簡化報銷手續,避免患者家屬為報銷手續來回奔波,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