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級關於處置新冠肺炎原發病疫情的要求,經專家研判,市委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運行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逐步有序恢復生產生活秩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全力保障農業生產。切實做好農民的人身保護工作,在確保 "兩點壹線"、不得聚集的前提下,抓好春耕春種生產。
二是穩定工業企業運行。確需復產的企業要制定精準的疫情防控方案,向高新區或當地鎮街報批,落實防控措施,有序復工,應開盡開。提倡員工住廠,企業封閉運行,確需上下班的,除重點管控人群外,憑市指揮部或高新區、所在鎮開具的上下班證明,堅持 "兩點壹線",不與他人接觸。
三是建築施工企業安全復工。建築施工企業要制定準確的疫情防控方案,報住建局批準後方可復工。企業要嚴格落實防控措施,確保安全,主動接受監督。
四是發揮醫療機構 "哨點 "作用。發熱門診、基層衛生院、藥店要充分發揮監測預警 "前哨 "作用;衛生所、診所不咨詢業務;具有壹定規模的藥店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經市場監督管理局驗收合格後恢復經營 "四類藥品"。壹律封存,暫時禁止銷售。
五是商貿服務業有序經營。社會治安類、生活必須類商超,在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經商務局驗收合格後恢復營業;農村集貿市場、集市和非必要密閉場所壹律不開放;公交車、出租車、網約車、***享單車壹律不運行;餐飲業可配餐和外賣,暫停堂食和聚餐;外賣、快遞、物流行業要切實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實行非接觸式配送,確保安全;旅遊景區、博物館、文化館、紀念館等臨時閉館,公園、廣場、體育場館等臨時閉館。暫時關閉,公園、廣場、濕地等公共****,嚴禁人員聚集。
六是暫停線下教學培訓。全市各類學校暫不開展線下教學。各類托管機構、線下教育培訓機構暫不放開。具備線下教學條件的,由教體局審批後實施。
七是落實分級管控要求。現有高危區域、封控區域、管控區域、家庭健康監測人員要嚴格落實相應管控措施,其他區域人員、車輛、物品等可有序限流,不得聚集。如確無必要離開該區域的,按現行規定執行。所有社區管控人員繼續在崗在位,執行靈活、快速、安全的放行政策,持有效證件順利出行,其他需要出行的要規範登記,並落實 "壹看壹測兩查壹問 "措施。
八是嚴禁集會活動。各級各單位壹律不準舉辦大型會議、培訓等集會活動,嚴格執行 "紅事緩辦、白事簡辦、聚會不辦 "的規定。
九是壓緊壓實各方責任。切實落實單位主體責任、屬地管理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對失職瀆職、漏管失控、影響防控的,堅決追責問責。
十是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對不執行疫情防控規定,重點人群漏管失控,擾亂社會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將從嚴從快,依法嚴懲。
本通告自3月24日零時起執行。
禹城市委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
運行領導小組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