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此同時,新藥新品的層出不窮,也令人眼花繚亂,消費者企盼藥店在用藥方面能予以適當的指導。然而,事實上絕大多數藥店營業員並非藥劑專業行家。有關部門的壹次調查表明:在全市160多家經營藥品的連鎖店中,60%左右銷售營業員不具備藥品專業知識。有些藥店營業員對藥品的批號、配方、用途、用法、用量、功能等基本常識茫然不知,不少年輕營業員不懂或甚少懂得藥物知識,有的售藥營業員甚至把藥品誤為壹般商品,使病患者得不到應有的用藥指導,耽誤了健康。
對此,有關專家指出,藥品是事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特殊商品,基於目前醫保制度改革現狀,藥店配備執業藥師制已勢在必行。有識之士建議:壹是聘用退休醫生和老藥劑師坐堂藥房,為顧客提供用藥咨詢,使患者能盡量對癥下藥。二是由經驗豐富的主管藥師擔任藥品導購工作,向顧客詳盡介紹藥品的效用、副作用等情況。三是副作用較大的藥品必須憑醫生處方購買,以保障患者用藥安全。四是盡快推行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有關醫藥、商業主管部門應加強對藥店營業員的藥物專業知識定向培訓,藥店營業員必須具備上崗資格證書,不能濫竽充數。只有這樣,才能從根本上消除患者“買錯藥、吃錯藥”的現象,使廣大消費者放心買藥,合理用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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