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從農業部獲悉,近期農業部將在全國範圍內開展畜禽養殖環節獸用抗菌藥物安全使用大檢查,發現違法違規行為將依法從嚴從重查處,並提出建立監督舉報機制,鼓勵對提供重大線索的舉報人給予獎勵。
1.食用肉安全隱患仍存
2011年,“瘦肉精”被曝光後,政府部門制定了嚴格的獸藥及飼料藥物添加劑使用規範,也加大了對飼料非法添加劑的整治力度。但是,今年央視3·15晚會記者的壹段調查,讓所有人驚出壹身冷汗:壹些飼料生產企業和養殖戶仍在飼料中非法添加各種“禁藥”,包括“人用藥”,而且這種現象並非個例。
據央視報道,濟南市章丘區永良獺兔養殖場,年出欄肉兔近萬只,養殖場在給兔子拌飼料時,還要再添加壹種黃色粉末狀物質——喹乙醇。喹乙醇作為抗菌促生長劑,可以提高飼料轉化率,使動物較快增重,但長期使用會蓄積在動物體內,有明顯的致畸作用,對人也有潛在的致畸形、致突變、致癌可能性。基於此,農業部在2001年第168號公告中就對喹乙醇在養殖中的使用作了嚴格規定:只能用於體重低於35公斤的豬,禁止用於家禽及水產養殖。
央視記者調查發現,在獺兔養殖中,被濫用的獸藥不止是喹乙醇。硫酸黏菌素、磺胺喹惡啉等,這些能促進生長、降低料肉比、改善體型、提高采食量的添加劑也正在被濫用。
更觸目驚心的是,央視曝光部分飼料生產企業在畜禽飼料中添加刺激內分泌類人用藥,從而讓家畜傻吃、酣睡、猛長。實際上,由於給動物添加人藥,可能會導致藥物殘留甚至使病毒產生耐藥性,我國《獸藥管理條例》已明確禁止將人用藥用於動物。
“獸用抗菌藥物是畜牧業的重要投入品,對保障動物健康具有重要作用,但使用不當也存在安全風險。”農業部有關負責人對此回應稱,近年來,各級畜牧獸醫部門持續加強養殖、屠宰、獸藥、飼料等環節質量安全監管,推動我國畜禽產品質量安全狀況穩定向好,取得了明顯成效。但央視3·15曝光案件顯示,畜禽產品質量安全隱患依然存在,特別是少數單位和個人為牟取私利,在飼料獸藥生產經營和養殖環節違法違規使用人用藥、獸藥等問題突出,性質惡劣,潛在風險不容忽視,必須堅決從嚴懲處。
2.壹經發現從重處罰
3月17日,農業部向全國各級畜牧獸醫部門發出《關於嚴厲打擊飼料生產和養殖環節違法使用獸用抗菌藥物行為的通知》,以進壹步加強飼料生產和養殖環節獸用抗菌藥物使用監管。
通知要求各地制定工作方案,對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全覆蓋監督檢查,對規模養殖場(戶)進行重點排查。發現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從重查處。
針對飼料生產環節,通知提出加大飼料添加劑和混合型飼料添加劑企業監督檢查力度,排查原料和成品庫房、生產車間,核查生產記錄,發現使用獸藥、人用藥以及其他對養殖動物或人體具有直接或潛在危害物質的,按照有關規定從重處罰。對超劑量超範圍使用藥物飼料添加劑、使用人用藥、使用激素類藥品和國務院獸醫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禁用藥品的,從重處罰。
通知還要求,全面開展畜禽養殖環節獸用抗菌藥物安全使用大檢查,畜禽養殖場(戶)要覆蓋生豬、家禽、牛羊等所有品種,重點檢查獸藥采購、存儲、使用情況,嚴格核對獸藥使用記錄、獸用處方等。發現超劑量或超範圍用藥、違規使用原料藥、不執行休藥期、不按獸用處方藥規定使用處方藥、濫用獸用抗菌藥物等違法行為,按規定實施處罰。
農業部要求各地在飼料生產環節和養殖環節監督檢查中,發現涉嫌獸藥生產經營違法違規行為的,要追蹤溯源,嚴厲查處獸藥生產、經營企業違法行為。獸藥生產、經營者將原料藥銷售給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企業、養殖場(戶)等獸藥生產企業以外的單位和個人的,沒收違法所得,按上限罰款,並吊銷獸藥生產、經營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