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條中央廚房納入餐飲服務許可管理範圍,作為第六類餐飲服務許可進行審核。開設中央廚房應當取得餐飲服務許可,其許可程序和申請材料按照《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中央廚房餐飲服務許可申請的受理和審批機關,由中央廚房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
第五條餐飲連鎖企業應當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中央廚房餐飲服務許可證。申請許可的中央廚房應當符合《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的基本條件。
第六條中央廚房應當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申請餐飲服務許可時,申請人應當提交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證明。
第七條申請人提交的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應當包括:
(壹)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訓管理制度;
(二)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崗位職責的規定;
(3)食品供應商選擇制度;
(四)加工生產場所的環境、設施、設備的衛生管理制度;
(5)關鍵環節的操作規程,包括采購、儲存、蒸煮溫度控制、特殊操作、包裝、留樣、運輸、清洗消毒等。;
(六)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采購卡票、進貨查驗和臺賬記錄制度;
(七)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制度;
(8)食品檢驗制度;
(九)問題食品召回及處理方案;
(十)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十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規定的其他制度。
第八條中央廚房向餐飲服務單位配送的食品品種,應當報受理餐飲服務許可申請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查備案。禁止流通的高風險食品目錄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確定。
擴展數據
《規範》明確,中央廚房是指餐飲連鎖企業設立的,具有獨立的場所和設施,集中完成成品或者半成品食品的加工制作,並直接配送到餐飲服務單位的單位。
《規範》規定,開設中央廚房應當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餐飲連鎖企業應當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中央廚房餐飲服務許可證。
與其他五類餐飲服務許可審查相比,作為新增的第六類許可審查,中央廚房許可審查標準特別強調了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配送品種、食品檢驗等方面的要求。
《規範》要求,中央廚房應當有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申請餐飲服務許可時,申請人應當提交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證書。
根據規範,申請人必須建立健全中央廚房食品安全管理體系。申請中央廚房餐飲服務許可證時,應當提交以下十壹項規章制度,即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訓管理制度;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崗位職責規定;食品供應商選擇系統;加工和生產場所的環境、設施和設備的健康管理體系;關鍵操作程序,包括采購、儲存、蒸煮溫度控制、特殊操作、包裝、留樣、運輸、清洗消毒等。
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采購卡票、進貨查驗和臺賬記錄制度;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制度;食品檢驗系統;問題食品召回和處置方案;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制度。
《規範》規定,中央廚房向餐飲服務單位配送的食品品種,應當報受理餐飲服務許可申請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查備案。禁止流通的高風險食品目錄由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確定。
《規範》規定,中央廚房應當設置與加工制作的食品品種相適應的檢驗室,配備與檢驗項目相適應的檢驗設施和檢驗人員。
中國政府網-國家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規範中央廚房許可審查?
中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中央廚房許可審查規範》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