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於當前全縣疫情防控形勢,經指揮部研究,現就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壹、全縣公交車、出租車、網約車、客運班線暫停營運。
二、全縣商場超市、農貿市場、賓館酒店、沿街門店、醫療機構等公***場所,嚴格執行“掃碼測溫、佩戴口罩、核驗通行”措施。商場超市暫停除“保障日常生活物資供應之外”的壹切經營活動。
三、政務服務大廳、信訪接待大廳、文博場館、體育場館、旅遊景點暫停開放;KTV、棋牌室、網吧、洗浴中心等密閉式娛樂休閑場所暫停營業;餐飲機構暫停堂食;夜市攤點暫停經營。
四、全縣各類中小學校立即暫停線下教學活動;各類培訓機構、集中學習場所立即暫停線下培訓活動。
五、全縣所有村衛生室、個體診所等無發熱門診的醫療機構壹律不準接診發熱患者,發現可疑患者立即報告並規範轉運至指定醫療機構就診。藥店壹律暫停銷售退燒藥,對購買抗生素的患者實行實名登記。
六、全縣所有村莊設立哨點、門崗,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固始全域所有人員只進不出,中心城區所有人員不進不出。外地返固人員提前主動向社區、單位報備,原則上壹律勸返。
七、全縣區域內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城市運行必需、群眾生活必需、重點項目建設施工以及其他涉及民生類的相關企業安排職工正常到單位上班的,由單位出具證明,再按規定檢測登記後,正常出入。除運送防疫物資、生活急需物資和城市運行所需物資的貨運車輛外,其他貨運車輛進入固始需要出具情況說明,並由貨物接收單位到檢測點對接。
八、廣大市民要理性應對疫情,加強個人防範,做好家庭消毒,註意飲用水和食品衛生,勤洗手、常通風、戴口罩、少聚集、保持社交距離。對故意隱瞞情況、不遵守疫情防控有關規定,造成疫情傳播或擴散的人員,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通告發布日期: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