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人員審核采購合同註意問題,
采購合同的付款方式要盡量采取賒購或貨到驗收合格後分期付款的原則。
對於預付條款財務人員應對此進行評判審核其合理性,非緊俏物資的現款采購,財務人員有權對此提出疑議,並要求說明解釋,這是財務管理對合同評審時應履行的職責。
款項收付結算壹般情況下不要采取現金結算方式,要通過銀行劃款。收款人必須是合同中的簽約供貨人。對於采用銀行承兌匯票來結算的,要註意承兌期限,壹般來說,接近到期日的承兌匯票對收款方有利,收款條款不得接受商業承兌匯票;委托第三方收款、付款,合同條款中必須明確,且有債權人、債務人的授權簽章或單獨簽訂三方協議。
買賣合同的運費條款必須明確,除非購貨方自己運輸。
審核合同該條款時應註意:明確運費由誰承擔,如何支付,運費發票的開具。
實際工作中,多數供貨人在委托第三者(承運人,多為個體)辦理運輸事宜,由此產生了兩種情況:壹是合同未明確運費由誰承擔,購進方支付了運費,但承運人不能提供運費發票,二是支付運費的金額缺乏依據。在審核此條款時要特別註意。
壹般情況下,財務部門審核與發票相關的條款時應註意以下幾點:
1.銷貨方必須提供合法有效的發票。
2.銷貨方提供發票的時間要明確規定,壹般不應晚於驗收入庫的時間或第壹次付款的時間。
3.要明確開具發票種類、發票名稱、開票方式。
有時,公司多部門對合同進行評審時存在爭議,財務部門對個別條款存在不同看法,但仍未進行修改,財務人員應不簽字或提請復議,仍按原來的條款執行且因此產生公司損失的,財務人員不承擔過錯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