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條為規範學校招生工作,保證公平、公正、公開選拔符合培養要求的學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國家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結合烏蘭察布醫學院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烏蘭察布醫學院
第三條學校國家標準代碼:14219。
第四條學校地址:內蒙古烏蘭察布市集寧新區曼達東街11號。
第五條辦學層次:大專。
第六條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學校。
第七條學校簡介:烏蘭察布醫學院是自治區唯壹壹所醫學院。自2009年9月起,按照自治區教育廳批準的高校招生計劃,以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教育為主體,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職業教育為補充,兼顧職業培訓,自主招生各類大學生。學校由本部、附屬醫院和市人社局合辦的烏蘭美健康服務有限公司三部分組成。半個多世紀以來,學校為烏蘭察布及周邊地區輸送了大批醫療衛生人才,為區域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做出了突出貢獻。先後榮獲烏蘭察布市“五壹勞動獎狀”、烏蘭察布市“花園單位”、烏蘭察布市“文明單位標兵”等稱號。
第二章組織結構
第八條烏蘭察布醫學院成立由學校領導和招生就業處、紀檢處、學生處、教務處及各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教育部和自治區關於招生工作的政策,研究學校招生規模,制定實施細則,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
第九條烏蘭察布醫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是學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協調處理學校高職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十條烏蘭察布醫學院招生工作由紀檢部門實施全面監督。
第三章準入規則
第十壹條烏蘭察布醫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開程序、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原則。
第十二條民族預科生入學壹年後進入預選專業。
第十三條專業不限男女比例。外語不限。
第十四條區外考生按成績錄取,區外各省比例設置為1:1。內蒙古自治區考生實行明確專業誌願的錄取規則,即投檔考生按其專業誌願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誌願相同、分數相同的文科考生依次按語文、文科綜合、外語、文科數學選擇;理科考生依次按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選拔;反方向進入高等教育的考生依次按專業課整合、高職語文、高職數學、高職英語進行選拔。錄取和安排專業以備案結果為準。
第十五條體檢標準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取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文件精神。
第十六條新生入學後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健康檢查。復查後不能進行正常日常學習或在體檢中被發現有作弊行為的,按學籍管理有關規定處理,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四章其他
第十七條收費:護理、助產、臨床醫學、視光技術、醫學影像技術、醫學檢驗技術、藥學、藥品營銷與管理、中醫、康復技術,每人每學年5000元;蒙醫每人每學年4000元。
第十八條專業介紹、招生來源計劃等詳情請見2020年招生簡章。
第十九條頒發畢業證書的學校名稱:烏蘭察布醫學院。
第二十條頒發的學歷證書種類: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
第二十壹條招生咨詢電話:0474-8303030/8303031;傳真:0474-8303030;
郵寄地址:內蒙古烏蘭察布醫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郵政編碼:012000;
學校網站:
補充條款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由烏蘭察布醫學院負責解釋。
烏蘭察布醫學院
2020年4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