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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預付定點醫療機構醫保資金
根據定點醫療機構醫保服務、協議執行和運營情況,對相關定點醫療機構預付的2個月醫保資金,暫不列入2022年度清算範圍;對運行確實困難的定點醫療機構,經申請同意後,可增撥1個月醫保預付資金。落實將定點醫療機構收治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醫療費用,納入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等政策保障範圍,進壹步減輕參保患者、定點醫療機構墊資壓力。02
及時建立防疫藥品耗材綠色采購通道
積極對接省招采部門,對國家衛生健康部門制定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和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公布的《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療指南》中涉及的藥品(醫用耗材)實施綠色掛網通道,符合陽光掛網政策的,隨報隨掛,第壹時間供醫療機構采購使用。建立重點供應企業溝通聯絡機制,實時監測省平臺采購供應情況,保障藥品(醫用耗材)及時配送到位。03
全力做好新冠疫苗和接種費用保障
常態化做好新冠疫苗及接種費用保障工作,及時上解並足額預付新冠疫苗采購資金,及時高效結算費用,全力保障壹線接種工作,助力加快推進老年人新冠疫苗接種工作。04
高效推進醫保業務“不見面”線上辦理
依托國家醫保信息系統、長三角“壹網通辦”平臺、“江蘇醫保雲”APP、本地政務服務平臺(“我的鹽城”APP、“鹽城醫保”微信公眾號、鹽城市醫療保障局網站)、12393 醫保服務熱線、自助辦理壹體機等各級各類醫保公***服務平臺,推動實現所有醫保服務事項“網上辦、掌上辦、自助辦”等“不見面”辦理全覆蓋。05
深入開展醫保業務“就近辦”線下服務
充分應用醫保“壹圖清”平臺,引導醫保業務“就近辦”,依托“15分鐘醫保服務圈”經辦體系,對轄區內參保對象進行認真梳理,為年老體弱、行動不便、身患嚴重基礎疾病的人員實行幫辦、代辦服務。梳理簡化服務流程,加強基層服務網點培訓,拓寬“全市通辦”業務經辦範圍,同時通過電話辦、傳真辦、郵寄辦等多種方式辦理業務,全力保障各類服務對象享受高效、便捷的醫保服務。06
繼續執行慢性病購藥“長處方”政策
支持定點醫療機構根據參保患者實際情況,適當增加門診慢性病開藥量,有效減少參保群眾到院就診配藥次數和往返頻次。對患有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經診療醫生評估後,單次處方量可放寬至3個月,切實滿足特殊人群基本用藥需求。07
積極落實“互聯網+”醫療服務支持政策
鼓勵符合條件的定點醫療機構按規定程序提供“互聯網+”醫療服務,為患有常見病、慢性病復診的參保病人提供臨床路徑清晰、技術規範明確、對診治疾病具有實質性效果的門診醫療服務。定點醫療機構“互聯網+”醫療服務項目與線下醫療服務執行相同的目錄、醫保支付類別和支付標準。及時做好與定點醫療機構“互聯網+”醫療服務費用結算及監督監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