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社保生育保險報銷流程有哪些
1、女職工懷孕、流產或計劃生育手術後,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經辦機構生育保險窗口辦理; 2、工作人員受理審批,開具醫療證明; 2、工作人員受理審批,開具醫療證明; 3、生育保險參保女職工懷孕、流產或計劃生育手術的,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經辦機構生育保險窗口辦理; 4、生育保險參保女職工懷孕、流產或計劃生育手術的,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經辦機構生育保險窗口辦理。 3、女職工生育產假30日內,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經辦機構生育保險窗口辦理待遇結算; 4、申報生育津貼和壹次性營養補助的,需填寫《生育保險待遇申報表》並加蓋單位公章,提供結婚證、獨生子女證(孩子的)、出院證 申報應在每月1日至10日的工作日到市醫保中心生育科辦理。二、生育待遇支付流程
1、單位參保職工在懷孕期間填寫《xxx市生育保險待遇審核表》,加蓋公章後交生育保險科,審核並錄入基本信息。 2、單位經辦人在生育後6個月內攜帶相關材料到生育保險科報銷。 3、經辦人受理,同時核定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和營銷津貼。 4.財務科負責轉賬支付。三、生育保險的組成部分
1、生育津貼 又稱產假工資。以參保職工生育時對應的月繳費工資為基數計發,最高不超過上年度在崗職工月社會平均工資。 2.營養補貼 目前,營養補貼根據職工年齡和生育情況,參照職工繳費工資標準發放。 1)22周歲及以上生育的,發給0.5個月的營養補助費; 2)28周歲及以上初次生育的,發給1個月的營養補助費。 3、生育醫療費 壹般包括職工生育時發生的《江西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範圍內的檢查費、放射費、化驗費、接生費、護理費、治療費、手術費、輸血費、輸氧費、住院床位費、藥費等。 不能報銷的費用包括:超住院床位費、特約服務費、取暖降溫費、嬰兒的壹切費用、《藥品目錄》範圍以外的自費藥品等其他費用。不能報銷的費用應由員工個人承擔。屬於生育保險報銷範圍內的醫療費用,由生育基金支付,實際費用高於限額標準的按限額標準結算,實際費用低於限額標準的按實際費用結算。 4、產前檢查 凡在計劃內生育的職工,憑生育服務證可享受孕期檢查費或化驗費報銷,主要根據職工孕周的長短來劃分待遇標準。 5.生育疾病醫療費用 因生育引起的產後出血、產後感染、產褥熱、產後心臟病、妊娠期肝炎等疾病的醫療費用,除個人自付金額外,經審核後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有關這些問題的資料,我就整理到這裏,希望能夠對大家有所幫助。我們的法律正在逐步完善,期待能幫助到更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