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惡性淋巴瘤是常見惡性腫瘤之壹。惡性淋巴瘤是原發於全身淋巴系統的惡性腫瘤,包括霍奇金氏病(HD)和非霍奇金淋巴瘤(NHL)兩大類。 但是,目前在治療惡性淋巴瘤方面存在著不規範問題,這不僅是病人不堅持按醫囑規範用藥,還有些醫生由於對淋巴瘤治療的經驗不多,也未采用規範化的治療方法,在用藥上或劑量不夠,或藥物選擇及療程安排不恰當。 近年來非霍奇金淋巴瘤的發病率明顯上升,而霍奇金氏病則有所下降。因此本期著重介紹非霍奇金淋巴瘤的治療,有關霍奇金氏病的治療將於9月12日繼續介紹,請讀者朋友留意。 發病時的年齡、乳酸脫氫酶、壹般狀況、臨床分期和淋巴結以外的實質臟器受侵的數目,與非霍奇金淋巴瘤病人的預後明顯相關。低危組患者的預期5年生存率為73%,低中危組為51%,中高危組為43%,高危組為26%。 淋巴結內原發的惰性非霍奇金淋巴瘤Ⅰ、Ⅱ期的Ⅰ、Ⅱ級濾泡性淋巴瘤的病變進展緩慢,10年生存率為80%,單純的放射治療即可取得很好的療效,而單獨化療或化放療聯合應用並沒有見到更好的臨床效果。Ⅲ、Ⅳ期患者治療方案的選擇應慎重,目前還沒有統壹的模式,在病情穩定、沒有影響生活質量和主要臟器功能的情況下,可以觀察,否則應進行必要的治療。化療方案不宜過強,壹般COPP或CHOP方案即可。 化療聯合幹擾素治療可以提高療效。目前,臨床上對自體和異基因造血幹細胞移植治療該病進行了有益的嘗試,但是否能改善生存期尚無定論。近年來壹個新的動向是應用非清髓性異基因造血幹細胞移植,初步結果令人滿意。 Ⅲ級濾泡性淋巴瘤的治療原則與侵襲性非霍奇金淋巴瘤相似。 惰性非霍奇金淋巴瘤的30%~85%在其發展過程中要轉化為惡性程度更高的組織學類型,所以壹旦復發或病情進展,則應再取活檢,明確疾病的性質是否已發生了改變,以選擇合適的治療方案。 侵襲性非霍奇金淋巴瘤是壹種全身性的疾病,化療在綜合治療中占有重要的位置,而放射治療則可有效地控制局部病變,二者的有機結合,使Ⅰ、Ⅱ期患者的療效優於任何單壹治療。盡管如此,對Ⅰ、Ⅱ期侵襲性非霍奇金淋巴瘤最佳的治療方案仍然存在爭議,比較趨於壹致的觀點是,如果病人的受侵部位少於三處或無巨大腫塊,可以僅接受短療程的CHOP方案化療,繼以受侵部位的放療;如果腫塊直徑大於10厘米或伴有其他的不良預後因素,則應按照Ⅲ、Ⅳ期病人對待。 Ⅲ、Ⅳ期侵襲性非霍奇金淋巴瘤以化療為主,誘導化療後輔以局部放療。目前認為CHOP方案仍然是侵襲性非霍奇金淋巴瘤首選的方案。應該指出的是,CHOP方案是否適用於所有病理類型的侵襲性非霍奇金淋巴瘤尚有待於更多的研究,進展迅速的侵襲性非霍奇金淋巴瘤CHOP方案的治療效果並不理想,可能需要更強或作用時間更長的化療藥物組成新的方案。對於具有明顯不良預後因素的初治患者,誘導化療達到完全緩解後實施自體造血幹細胞移植,可以明顯提高其長期無病生存率和總生存率,但對於誘導化療後僅達部分緩解的患者,選擇造血幹細胞移植時要根據病人的具體情況而定,接近完全緩解的患者,移植後的療效與移植前達到完全緩解者相似。 復發耐藥的侵襲性非霍奇金淋巴瘤的各種解救化療方案的療效和長期生存情況基本相似。自體造血幹細胞移植比單純常規解救治療會取得更好的療效。近來進行的臨床研究是化療聯合抗CD20單抗(即美羅華)治療復發的侵襲性B細胞非霍奇金淋巴瘤,以及其他新藥治療復發耐藥患者的療效。 高度侵襲性非霍奇金淋巴瘤的預後不良,常規方案化療的效果不佳,對於淋巴母細胞型非霍奇金淋巴瘤等的標準壹線治療方案還缺乏系統的臨床研究。由於其惡性程度很高,早期即可以出現遠處播散,並常侵及骨髓和中樞神經系統。所以即使很早期的病人也應該按Ⅳ期對待,在選擇化療方案時必須考慮到這些因素,自體或異基因造血幹細胞移植是人們正在探索的治療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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