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項檢查的臨床意義在於發現腎上腺皮質功能是否正常。如服藥後> 82.8 nmol/L,應進壹步選擇小劑量地塞米松抑制試驗。試驗方法為口服地塞米松0.5 mg,1次/6小時,***2天。服藥前和第二、五天留尿24小時檢查尿中遊離皮質醇,服藥前和第三天早上8點抽血測定促腎上腺皮質激素和皮質醇。
結果分析:應抑制尿中遊離皮質醇
臨床意義:如果血皮質醇和尿遊離皮質醇未被抑制,提示存在皮質醇增多癥。試驗方法為口服地塞米松2mg,1次/6h,***2天。尿瀦留和血檢方法同小劑量地塞米松抑制試驗。
結果分析:服藥後血、尿中皮質醇值降至對照值的50%以下,視為有反應。
臨床意義:用於鑒別庫欣綜合征的病因。在庫欣綜合征患者中,腎上腺皮質腫瘤引起的高皮質醇血癥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垂體促腎上腺皮質激素的分泌,外源性糖皮質激素對促腎上腺皮質激素的分泌不會有太大影響,血、尿皮質醇變化也不大。但大劑量地塞米松可在壹定程度上抑制垂體病變引起的庫欣病,減少垂體促腎上腺皮質激素和皮質醇的分泌,抑制率可達>:50%。方法是口服地塞米松0.75 mg,1次/6小時,***5天。分別於服藥前壹天、服藥後第3天和第5天檢查17-酮類固醇24小時尿。
結果分析:與對照值相比,17-甾酮尿抑制50%以上,正常。
臨床意義:主要用於了解腎上腺分泌的性激素是否正常。如果基礎尿17-酮類固醇高於正常,經地塞米松抑制後可降低50%以上,提示增加的17-酮類固醇來自腎上腺;如果低於50%,可能來自性腺或其他部位。
註:正常值
小劑量分次用藥法:正常人服用地塞米松2天(0.5mg,每6小時1次,***8次;或0.75mg,每8小時壹次,***6次),服藥後第二天測得的尿17-羥皮質類固醇明顯低於服藥前對照日,平均下降74.4%,範圍為39.8%-100%。約70%正常人最低抑制值在3mg/24h以下。
午夜小劑量壹次(以尿17-羥基為指標):正常人每晚12點口服地塞米松0.75mg。連續兩天。第二次給藥後收集的尿液中17-羥基的含量比給藥前的對照值降低了50%以上。
午夜小劑量壹次(以血皮質醇為指標):正常人中午服用地塞米松0.75或地塞米松1mg後,第二天早晨血漿吡拉西坦降至服藥前對照值的50%以下。
大劑量抑制試驗:正常人口服大劑量地塞米松2天(2mg,每6小時1次,***8次)。服藥後第二天(即服藥4次後)測得的17-羥基類固醇尿含量應小於對照值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