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青海監管局(以下簡稱“證監會青海監管局”)發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以下簡稱《事先告知書》),認定藏格控股肖永明(實際控制人)等人違法行為嚴重,決定對其采取罰款、5年市場禁入等不同處罰措施。
隨後,藏格控股在公告中表示,公司放棄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接受相關行政處罰。
財務造假董16人被處罰。
經查,藏格控股因存在虛列營業收入和利潤、虛增應收及預付賬款、未按規定披露控股股東及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藏格控股資金等違法事實,被處以罰款。
證監辦青海監管局查明,藏格控股在2017年7月至2018年2月期間,虛增營業收入65438+318億元,虛增利潤總額128萬元。2018年度虛增業務收入4.68億元,虛增利潤總額4.77億元(含其他相關收入)。
同期,藏格控股2017虛增預付賬款2.4億元,2018虛增應收賬款4710萬元,預付賬款2810萬元。
而且西藏藏格創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藏格集團)及其關聯方未及時披露上市公司資金情況。至2019年6月30日,占用資金余額為265438+6400萬元。
根據上述事實,中國證監會青海監管局認為,藏格控股及其實際控制人肖永明時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涉嫌違反《證券法》相關規定,構成違法行為,決定責令藏格控股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肖永明被給予警告,並處罰款90萬元。武衛東和劉偉被罰款20萬元,其他人被罰款3萬元。
此外,當事人肖永明和武衛東存在嚴重違法行為,分別被市場禁入5年和3年。
承認違法事實,放棄抗辯。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監管部門作出行政處罰和市場禁入措施後,當事人有權進行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經審查成立的,監管部門予以采納。
很明顯,藏格控股的違法行為已經塵埃落定,願意接受處罰。藏格控股在公告中承認,本通知事先認定的違法事實與公司自查結果壹致,公司接受相關行政處罰。
當時,自中國證監會青海監管局公布該決定之日起,肖永明、武衛東不得繼續在原機構從事證券業務,不得擔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機構從事證券業務,不得擔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多重因素導致業績大幅下滑。
比被處罰更嚴重的是,藏格控股面臨的形勢不容樂觀。不僅要解決控股股東及關聯方占用上市公司資金進行非經營的問題,還要面對生產經營業績的考驗。
目前,藏格控股是中國第二大氯化鉀生產商。但近年來,受農產品價格低迷、進口鉀肥供應增加等因素綜合影響,國內鉀肥價格持續下降,工業企業壓力驟增。根據5438+019年6月中旬召開的2019磷復鹽會議市場分析論壇透露的數據,5438+09年6月至9月,我國進口鉀肥765.3萬噸,同比增加209萬噸。
隨著供給的增加和需求的減少,鉀肥市場不容樂觀。更為嚴重的是,受氣候變暖變濕和西北地區降雨量增加的影響,藏格控股正面臨鉀肥產量下降的困境。
藏格控股生產基地位於青海省西部察爾汗鹽湖,地處茫茫戈壁海。長期以來,氣候炎熱幹燥,日照時間長,水分蒸發量遠高於降水量。年平均降雨量約40毫米,但蒸發量高達3000毫米,為鹽田曬太陽提供了有利的自然條件。
但2018以來,西北地區降水增多、“暖濕”現象引起廣泛關註。藏格控股透露,從去年到今年9月,察爾汗鹽湖的降水頻率和總量都有所增加,尤其是夏季曬太陽的黃金期,影響了光鹵石的產量。這最終導致藏格控股2018年度鉀肥產量整體下降,較2017年度下降24%。今年前三季度鉀肥收入較去年同期下降約25% ~ 30%。
最新財報數據顯示,藏格控股前三季度營收116000萬元,同比下滑36.76%,凈利潤3.52億元,同比下滑53.26%。7-9月,公司凈利潤1.1.5億元,同比下降6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