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是人民政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的行政機關。同時負責刑事案件的偵查,所以也是國家的司法機關之壹。
公安機關是政府的職能部門,依法管理社會秩序,行使國家行政權力。同時,公安機關依法偵查刑事案件,行使國家司法權。
公安機關的性質是雙重的,即兼具行政性和司法性。
公安機關或公安部門,簡稱公安,是指我國管理治安事務的行政執法部門和刑事司法部門。他們的職能類似於“派出所”,但也行使壹些非警務的行政許可和危機管理職能,如消防救援、特種行業管理等。
國家安全機關和公安機關依法收集涉及國家安全的情報信息,在國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偵查、拘留、預審和執行逮捕等法律規定的職權。
國家安全機關是主管對外情報和反間諜工作的專門機關,負責維護國家安全。中國的國家安全工作原本是公安機關的職責。
:警察是怎麽保密的?
保密壹直是黨和政府的壹項重要工作。戰爭年代,保密是為了保護生存、勝利和希望;和平時期,保密就是保安全,保發展,保優勢。當今社會,隨著世界經濟壹體化程度的不斷提高,滲透與反滲透、盜竊與反盜竊、顛覆與反顛覆的鬥爭變得異常復雜和尖銳。作為國家機關的重要組成部分和人民民主專政的專政工具,公安機關的安全工作尤為重要。筆者結合自己從事保密工作的經歷,談壹點粗淺的認識,與同仁共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警察法》第九條為了維護社會秩序,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對涉嫌犯罪的人員,經出示相應證件,可以當場訊問、檢查;經過質證和檢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經公安機關批準,可以帶至公安機關進壹步質證:
(壹)被指控有犯罪行為的;
(二)當場有犯罪嫌疑的;
(三)有身份不明的嫌疑人;
(4)攜帶的物品可能是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