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戰略思想,全面加強新時期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統籌解決我國人口問題,現作出如下決定。
壹、清醒認識全面加強我國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人口問題壹直是制約中國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重大問題,也是影響經濟社會發展的關鍵因素。中國實行計劃生育以來,全國出生人口超過4億,提前實現了人口再生產類型的歷史性轉變,有效緩解了人口對資源環境的壓力,有力促進了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實踐證明,中國堅持實行計劃生育基本國策,對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現國家富強和民族復興產生了重大影響,對促進世界人口與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當前,中國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形勢總體是好的。同時,我們必須清醒地看到,我國人口發展呈現出前所未有的復雜局面,低生育水平面臨反彈的現實風險。20世紀上半葉,總人口、勞動年齡人口和老年人口將達到峰值。未來十幾年,人口慣性增長的勢頭依然強勁,總人口仍將每年增加800-10萬人;人口素質整體水平不高,難以適應綜合國力的激烈競爭;勞動年齡人口龐大,就業形勢更加嚴峻;老齡化人口不斷增加,社會保障面臨前所未有的壓力;出生性別比偏高給社會穩定帶來隱患;流動人口持續增加,對公共資源配置提出巨大挑戰;貧困人口結構趨於多元化,促進社會均衡發展的任務十分艱巨。總之,人口多、人均占有量少的國情,人口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沈重壓力,人口與資源環境的緊張關系,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面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
實現中國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主要問題都與人口數量、質量、結構和分布密切相關。人口問題上的任何失誤,都會對經濟社會發展產生不可逆轉的長期影響。全面解決人口問題,把人口壓力轉化為人力資源優勢,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持久動力,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戰略選擇。全黨必須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從對中華民族未來發展負責的高度,做好新時期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第二,堅定不移地走有中國特色的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道路。
中國在30多年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實踐中積累了豐富的經驗,主要有:必須長期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穩定和完善人口政策和生育政策;堅持人口與發展綜合決策,充分發揮黨和政府在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堅持國家引導與群眾自願相結合、宣傳教育與利益導向相結合、行政管理與群眾工作相結合、整體推進與分類指導相結合,加強和改進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堅持理論創新、制度創新、管理創新和科技創新,不斷提高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依法行政、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水平;堅持以開放務實的態度開展人口與發展國際合作與交流,樹立負責任的人口大國形象。
“十壹五”期間,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進入了穩定低生育水平、統籌解決人口問題、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的新階段。面對新的形勢和任務,既要堅持多年來行之有效的基本經驗,又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不斷豐富和發展中國特色的協調解決人口問題的思想、內涵和途徑。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優先投資於人的全面發展,穩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質,改善人口結構,引導人口合理布局,保障人口安全,推動人口大國向人力資本強國轉變,促進人口、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
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重點和難點在農村。中國農村生產力尚不發達,公共事業發展滯後,社會保障體系不健全,人民群眾的生育意願沒有根本改變,基層基礎工作發展不平衡,流動人口管理服務缺乏有效手段,穩定低生育水平面臨諸多困難,人口結構性矛盾和深層次問題日益突出。因此,我們必須堅持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把農村作為穩定低生育水平、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重中之重,把農村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納入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總體部署,進壹步開創我國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新局面。
第三,千方百計穩定低生育水平
穩定低生育水平是新時期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務,“十壹五”時期是實現這壹任務的關鍵時期。綜合分析我國經濟社會和人口發展趨勢可知,到“十壹五”末,我國總人口(不含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省省)應控制在6543.8+0.36億人以內;到2020年,總人口控制在6543.8+0.45億左右,總和生育率控制在更替水平以下。
為此,必須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穩定現行生育政策,黨政壹把手負總責,穩定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和隊伍,不斷創新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體制、機制、手段和方法,全面加強基層基礎工作,堅持依法行政與依法行政相結合, 思想政治教育和利益導向,綜合運用法律、行政、教育和經濟手段,建立和完善依法治村、依法治村制度。
建立健全政府主導、社會補充、利益導向的人口和計劃生育政策體系。計劃生育家庭為國家做貢獻,國家應該優先讓計劃生育家庭分享改革發展的成果。全面實施農村計劃生育獎勵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落實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制度和計劃生育免費基本技術服務制度。積極探索建立失能和死亡獨生子女家庭扶助、長效節育措施、節育手術保險、城鎮計劃生育夫婦壹次性獎勵制度。對符合社會救助條件的計劃生育家庭,通過城鄉低保、醫療救助、農村五保戶供養、貧困戶生活救助等方式給予幫助。在就業培訓、合作醫療、扶貧開發、宅基地劃分、改水改廁、沼氣應用、新技術推廣等方面,各有關部門要制定和完善對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是農村獨生子女二女戶的優惠政策。按照資格確認、資金管理、資金分配、社會監督等職責分離的原則,確保每壹個符合條件的對象都得到獎勵和福利,享受優惠政策。
加強思想政治教育。結合“五五”普法,進壹步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制宣傳,深入開展民族政策、國情和人口形勢教育,積極倡導科學、文明、進步的婚育觀,推動人口和計劃生育政策惠民,引導群眾遵紀守法、自覺實行計劃生育。
堅持依法管理。嚴肅處理違紀違法行為,對違法生育的壹律依法征收社會撫養費;造成不良影響的,可以公開曝光;是黨員、幹部,就要依紀依法嚴懲。
第四,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質
提高出生人口素質,關系到千家萬戶的幸福,關系到國家和民族的未來。要科學制定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規劃和行動計劃,加強出生缺陷幹預能力建設,全面實施出生缺陷幹預工程,實行定期評估和通報制度。人口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醫療保健機構應當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密切配合,大力宣傳普及預防出生缺陷的科學知識,實施計劃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劃,加強婚育咨詢指導,積極開展產前篩查診斷、產後訪視、新生兒疾病篩查和婚前、孕前康復;推廣住院分娩和母乳餵養,為貧困婦女提供必要的生育救助和安全分娩。
倡導科學婚檢。加強性病和艾滋病防治,防止艾滋病母嬰傳播。對影響出生缺陷的生物遺傳、社會環境、不健康生活方式等主要危險因素進行研究、評估和幹預。大力普及嬰幼兒養育和家庭教育科學知識,開展嬰幼兒早期教育。加強獨生子女的社會行為教育和訓練。
五、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問題。
出生性別比偏高,持續時間長,必然影響社會穩定,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要建立黨政負責、部門配合、群眾參與的工作機制,加強綜合治理的過程評估和責任考核。深入開展“關愛女孩”、“婚育新風”等活動。以消除性別歧視為重點,廣泛宣傳男女平等、少生優生等文明婚育觀念,普及保護婦女兒童權益的法律法規知識。制定有利於女童健康成長和婦女發展的社會經濟政策,促進男女平等就業和參與社會經濟活動。對農村計劃生育女兒給予獎勵,在扶貧、慈善救助、貸款貼息、就業安排、項目扶持等方面給予計劃生育女兒優惠,推進“幸福工程”、“春蕾計劃”等社會公益活動。鼓勵男性到女性家中定居,依法保護女性的宅基地、房屋等繼承權和土地承包權。
嚴禁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建立b超檢查、人工終止妊娠登記、妊娠檢測、妊娠過程管理等制度。完善b超資質認證和準入制度。對終止妊娠藥物和促排卵藥物實行嚴格的處方管理。用法律手段嚴厲打擊胎兒性別鑒定和通過性別選擇人工終止妊娠的違法行為,嚴懲溺亡、遺棄、殘害女嬰、拐賣婦女兒童、歧視虐待生育女嬰婦女的犯罪活動,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落實舉報制度,加強社會監督。
六、不斷完善流動人口管理服務體系。
中國的人口流動性很大。做好流動人口管理和服務工作,實現人口有序流動和合理分布,事關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事關低生育水平的長治久安。深化流動人口管理服務體系改革。逐步改變城鄉二元結構,建立城鄉統壹的人口登記制度,完善出生人口登記和生命統計制度,實行流動人口居住證制度。將流動人口管理服務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促進流動人口融入城市生活。解決流動人口在就業、就醫、落戶、子女入托等方面的實際困難,逐步將農民工納入社會保障體系,保障其合法權益。
建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統壹管理和優質服務新體系。將流動人口納入流入地總人口,實行以流入地為基礎的目標管理雙向考核。完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機構和服務網絡,配備必要的社區計劃生育專(兼)職人員。流入地按照“屬地管理、市民服務”的原則,將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服務納入常規工作範圍,提供與戶籍人口同等的免費服務。將農民工計劃生育管理服務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強化社區流動人口登記制度,實現流動人口信息及時變更、遠程查詢和跟蹤管理。有關部門在為流動人口辦理經商、務工、購房、租房、社保等手續時,應當與人口計生部門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在流動人口集中的社區、企業、集貿市場成立計劃生育協會。流出地應當配合流入地,做好對流出人員的宣傳培訓、免費婚育證明等相關工作。
七、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
目前,我國已進入老齡化社會,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已達654.38+0.44億,占總人口的654.38+0.03%。要制定和實施老齡事業發展的戰略規劃和政策,把逐步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養老保障體系作為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重點,構建以居家養老為基礎、機構養老為補充的養老服務體系。
農村應探索建立多種形式的計劃生育養老保險制度。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建立政府、集體和社會共同參與的養老服務機構。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農村計劃生育家庭老年父母,按規定給予適當補助。對烈士家屬、孤寡老人和其他有特殊困難的老年人,按規定給予養老救助。
城市要逐步完善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構建多層次的城市養老保障體系。積極發展適合老年人特點的知識和經驗密集型服務業,盡可能為老年人提供參與社會的機會。提高養老服務機構在城市規劃中的比重,發展社區老年活動場所和服務設施,制定優惠政策,鼓勵社會興辦各類養老服務機構。
弘揚敬老、養老、助老的良好社會風尚,積極探索實施“關愛老人”等項目。從老年人的預防保健入手,倡導健康的生活方式,營造安全出行、便捷生活的環境。探索建立老年服務誌願者、護理儲蓄、長期護理保險等社會化服務體系。大力弘揚子女贍養、家庭養老、鄰裏互助的傳統美德。要加強輿論監督,對拒不贍養、虐待父母的要追究法律責任。大力發展養老產業,建立滿足特殊需求的養老產品和服務市場。
八、切實加大人口計生保障力度。
人口和計劃生育是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重要組成部分。人口和計劃生育公共投資是維護穩定和促進發展的基礎投資。加大財政、基礎設施、人力、科技投入,確保人口與計劃生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建立穩定增長的投資保障機制。人口與計劃生育財政投入的增長幅度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幅度,以保證法律法規規定的各項優惠政策的落實、縣鄉人口與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的基本建設和隊伍建設、計劃生育經常性工作和免費的計劃生育基本技術服務。各級財政要逐年增加投入。到2010年,全國人均人口與計劃生育費用在“十五”末10元的基礎上提高到22元,社會撫養費和鄉(鎮)統籌費繼續列入“十五”財政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