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抄送機關指除主送機關外需要執行或知曉公文的其他機關,應當使用全稱或者規範化簡稱、統稱。
二、向下級機關或者本系統的重要行文,應當同時抄送直接上級機關。
三、“請示”應當壹文壹事;壹般只寫壹個主送機關,需要同時送其他機關的,應當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其下級機關。
四、受雙重領導的機關向上級機關行文,應當寫明主送機關和抄送機關。上級機關向受雙重領導的下級機關行文,必要時應當抄送其另壹上級機關。
其格式為:抄送,在主題詞下1行;左空壹字用3號仿宋體字標識“抄送”,後標全角冒號;抄送機關間用逗號隔開,回行時與冒號後的抄送機關對齊;在最後壹個抄送機關標句號。
問題二:為什麽請示的公文不得同時抄送給下級機關 請示是上行文,當然不能抄送下級機關
問題三:公文請示可以用抄送不? 正常情況下不需要抄送,由於請示有1個重要的原則,就是不可以多頭請示;第2,請示是下級對上級,抄送則是對平級或下級用的。 查看原帖>>
問題四:請示上報的同時,不得抄送下級機關?舉個例子吧 您好!比方說,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擬定好的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的請示報告,提交中華人民***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核時,不可以把該請示報告的內容抄送給下轄的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只有等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的批復下來之後,才可以發送給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謝謝閱讀!
問題五:請示可以抄送主送單位的下級機關嗎 不對,應當壹文壹事,壹般只寫壹個主送機關,需要時可以同時抄送其他機關。 請示不得抄送其下級機關。 另有:下級機關因特殊情況必須越級請示時,應抄送被越過的上級機關。
問題六:公文的抄送原則 公文的抄送是將文件在主送的同時發送給與公文有關需要知曉或遵照執行的單位,抄送單位是公文結構的組成部分。行政機關的公文使用抄送比較頻繁,但由於抄送單位居於公文的文尾,所列單位不屬於文件的主要或直接承辦單位,在辦文過程中往往容易被遺漏或處理不當,影響了文件貫徹執行的效果。為此,公文的抄送問題應給予足夠的重視和恰當的把握。 根據《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的規定和公文運用中的實際情況,抄送的適用範圍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在上行文中,有三種情況:壹是受雙重或多重領導的機關向上級機關請示,在主送壹個機關的情況下,將其他上級機關列為抄送機關;二是因特殊情況越級請示時,應當抄送被越過的上級機關;三是向有關上級機關或領導人報告情況時,可以抄送其他需要了解情況的領導或不相隸屬的機關。
2.在平行文中,依照管理職權範圍函復平級機關審批事項,涉及重要的政策性規定或執行面較廣的,應抄送上級機關,必要時也應抄送相關的平級單位及本系統的所屬機構。如省物價局依職權範圍復函批準省交通廳提出的全省春運客運基準價格,應抄送省物價局的上級包括國家發展改革委、省人民 *** ,同時抄送給相關的省直單位,如省發展改革委、省經貿委等,並抄送給下級物價部門。
3.在下行文中,有三種情況:壹是向下級制發生要行文,應當抄送上級機關、與文件內容有關聯的平級機關;二是向受雙重領導的下級機關行文,必要時應當抄送該機關的另壹上級機關;三是轉發上級文件時,壹般應抄送被轉發的上級機關。
4.在聯合發文時,如需抄送,應按照上述原則分別抄送各聯合發文機關對應的上級、平級和下級機關。 1.備案作用。下級機關發文抄送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來說,是反映情況、匯報工作,便於上級監督、指導,避免在重要決策上出現差錯;對上級機關來說,便於了解和掌握下級機關的工作情況,統管全局,加強指導,還可作為決策的參考。
2.協調作用。受雙重領導的,抄送非主送的領導機關,便於上級機關明確承辦責任,避免相互推諉,同時也表示對非主送的有關領導機關的尊重;抄送平級機關,有利於與本單位業務相關的單位溝通情況、增進了解、協調工作,避免出臺的政策相互矛盾,或因不通氣而產生誤會,影響文件貫徹落實。
3.告知作用。對發文機關而言,通過抄送形式將需要在有關單位知曉的事項告訴受文方,履行告知義務;對被抄送機關而言,通過接收抄送文件知曉發文的意圖,便於了解情況或配合工作。
4.執行作用。抄送單位同樣是公文的受文機關,現行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第十條、第十三款規定:“抄送機關指除主送機關外需要執行或知曉公文的其他機關”,明確了被抄送單位依照職能職權除享受有知情權外,還具有執行的義務,即當本地出現同樣情況或需要時,也應按抄送文件中的規定執行,而不需就同樣內容報請上級單位批準,抄送文件具有作為執行依據的法律效力。既非主送又非抄送的單位如需執行規定,應依照職能職權請示發文單位確定能否執行文件。如:省物價部門批復某市物價部門同意收取某項費用,則各市如遇到同樣需要,都可按文件規定執行;如只批復壹個市,沒有抄送其他市的,其他市須另作請示。又如省物價部門函復解釋或明確某市咨詢的某項政策問題,被抄送的各市物價局都應按同壹解釋執行。 使用抄送除遵守上述第壹條列舉的規則外,還應註意以下幾點:
1.切忌亂抄亂送。發文機關要根據公文內容與性質、機關或領導人的職能職權及工作的需要、保密需要來確定抄送名單,少了不利於工作,過多過濫會使受文機關以及發文機關本身不勝負擔。
2.抄報、抄送統壹使用“抄送”。新的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已將過去區分抄報用於上級單位、抄送用於下級單位,改為統壹使用......>>
問題七:行政公文中抄送、主送、抄報的區別,都分別適用什麽級別的單位 抄送、主送、抄報是指公文流轉方向上而言的,與什麽級別的單位沒有關系――某部委向上打請示,主送單位就是國務院;某街道向上打請示,主動單位就是某區或某縣。下面分別說壹下適用情形:
1、首先明確壹點,按照2001年實行的國務院《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的規定,現在公文流轉中只有主送機關和抄送機關兩種情況了,抄報其實是抄送的壹種特例,下面會詳細解釋。
2、公文主送機關是按照公文內容、收發文機關之間的行政隸屬關系及其職權範圍確定的。可以看出,這裏面主要依據的是公文內容和層級關系。下行公文可以有若幹個主送部門,比如區 *** 發出的關於規範財政運行紀律的文件可能所有區直部門都屬於主送機關;但是上行文只能有壹個主送機關,也就是說請示啊什麽的只能有壹個主送部門,其他有必要對請示事項等了解、俯知的部門則用抄送。
比如,某縣市區級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是雙重管理部門,他們業務上受上級部門直接領導,但其他壹些方面受本級地方領導。如果這個局打請示,請示內容是近期內開展某某藥品專項治理行動,那麽主送機關應為上級部門(即某某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同時抄送本級縣市區 *** ;如果請示內容為協調更換辦公地點,則主送機關就應該是本級縣市區 *** ,同時抄送上級部門。
3、以上說明了主送和抄送的情況,需要特別註意的兩點是:壹是上行文要嚴格只要壹個主送機關的要求;二是請示不能同時抄送下級機關。
4、抄報是以前沿用的壹種說法,主要是當抄送的機關為上級機關的時候,為了表示尊重,用抄報的形式。但是前面也說了,嚴格意義上說,抄報的形式已經不使用了。需要抄送給上級機關也是用抄送即可。
問題八:請示的應用文寫作中,抄送機關應放哪 抄送機關的名稱應列於文尾,即公文末頁下端,即抄報機關名稱的下面。
問題九:在請示的文種中抄送單位的位置應在什麽地方 主送是郵件內容的被告知人或執行人,而抄送是指需要了解此件事情的人,相當於是發提醒。 通常的習慣是:主送給執行人,抄送給自己和執行人的上司以及與郵件內容息息相關的同team的人。 抄送的好處有:1.被抄送人...
問題十:公文中的抄送是怎麽規定的 《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中涉及抄送相關規定的有以下幾條:
壹、抄送機關指除主送機關外需要執行或知曉公文的其他機關,應當使用全稱或者規範化簡稱、統稱。
二、向下級機關或者本系統的重要行文,應當同時抄送直接上級機關。
三、“請示”應當壹文壹事;壹般只寫壹個主送機關,需要同時送其他機關的,應當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其下級機關。
四、受雙重領導的機關向上級機關行文,應當寫明主送機關和抄送機關。上級機關向受雙重領導的下級機關行文,必要時應當抄送其另壹上級機關。
其格式為:抄送,在主題詞下1行;左空壹字用3號仿宋體字標識“抄送”,後標全角冒號;抄送機關間用逗號隔開,回行時與冒號後的抄送機關對齊;在最後壹個抄送機關標句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