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自費買了50萬的藥,發現這些藥在醫保範圍內。他們可以重新申請報銷嗎?
其實這還是個例。
我認為報銷的關鍵點是:所購藥品的適用範圍是什麽,而不僅僅是藥品名稱是否在醫保目錄裏。
例如,白蛋白是壹種藥物。
壹般來說,白蛋白適用的報銷範圍基本如下:
壹般來說,血液制品和蛋白制品不能報銷,但急救用的可以報銷。
根據《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範圍管理暫行辦法》(勞動和社會保障部1999號)對吧?血液制品?使用管理,確保被保險人用於臨床特殊適應癥、急救、搶救?血液制品?為滿足需求,特作如下規定:在《藥品目錄》?血液制品?指下列血液和血液成分:
1,全血;
2、血漿;
3.手紅利細胞懸液;
4.手工濃縮血小板;
5、機器采集血小板;
6.洗去紅細胞;
7.冷沈澱;
8.白細胞去除;
9.濃縮白細胞;
10,人血白蛋白。使用限制:工傷保險或有低蛋白血癥以下適應癥之壹者可使用,血漿蛋白低於30g/L,5天內提供血漿蛋白檢驗報告;維持治療中血漿白蛋白不應超過40g/l
《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綜上可見,白蛋白報銷的關鍵是?急救用的可以報銷嗎?這句話,但是由於人的病情變化非常快,而在需要急救和搶救措施的時候,醫院的執行方法又大相徑庭。
同病不同況的人,有的人抵抗力好,不用急救就能抗過去;而有些人看似小病,卻需要急救。無論哪種情況,都必須是急救行為機制發生時所用藥物的那部分費用才能報銷。
我打個比方,比如電解質紊亂。我鄰居家的孩子因為兩個星期營養攝入不足,沒有照顧好孩子。那時,他沒有喝足夠的水。另外他嘔吐拉倒,以為是缺水,就去了當地最好的醫院。醫生建議輸液。結果孩子就在沈睡中醒來了。再加上人多,沒人註意安慰她。當他醒來時,他看到壹名護士面無表情,並試圖刺她,這使他抽搐。臉色很青,小感冒直接被送進了急診室。他吸了氧氣,解開了衣服。後來醫生說可能是感冒時間太久導致電解質紊亂,但沒有安慰。
感冒是小事,但已經搶救過來了。如果這個時候需要白蛋白,應該報銷。
但如果是比較嚴重的,比如肝移植、肺癌,雖然很嚴重,但也不是很危急,很慢,通過普通治療可以慢慢恢復。但當血漿蛋白低於30g/L時,醫生會建議用白蛋白恢復較好,但不是必須的。這個時候就不應該報銷,否則適用範圍太廣,還可能使藥物用不到最需要的刀刃上。
以上為本人拙見,非專業人士,分析不壹定正確,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