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時需要提供以下登記材料:申請人簽署的個體工商戶登記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原件備查);營業場所證明;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個體工商戶以住所為經營場所的,還應當提交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出具的同意在該場所從事經營活動的相關證明文件。
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給工商企業和個體經營者從事壹定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統壹規定。
登記事項有: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範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營業執照分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應當置於公司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或者轉讓。
先辦理個體經營許可證,再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所需資料如下:食品經營許可證(含預包裝食品、散裝食品、保健食品、茶葉、酒類批發、乳制品、奶粉等。)、奶茶制作、飲料制作、蛋糕制作、熟食制作等!費用:1000到1500。
1,食品經營許可證申請書
2.營業執照原件
3.公章
4、企業身份證/企業u盾/數字證書,三選壹。
時間:7個工作日
註冊自雇人士所需資料
1,名稱:深圳(地區)+品牌名稱+行業+百貨、商店、工廠、商業等。
2、操作人員的身份證信息(只需拍照)
3.註冊資本
4.運營商u盾(深圳市辦理u盾或數字證書)
5.經營範圍
6.註冊地址
法律依據
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
第十壹條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加工和食品加工、銷售、儲存場所,保持場所環境整潔,與有毒有害場所和其他汙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二)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經營設備或者設施,並有相應的消毒、更衣、洗滌、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廢水處理以及垃圾和廢棄物存放等設備或者設施;
(三)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進口食品、原料和成品交叉汙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不潔物質;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向申請人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壹)食品經營許可證申請書;
(二)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資質文件;
(三)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主要設備設施布局、操作規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檢、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進貨查驗記錄、食品安全事故處理等保障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使用自動售貨設備銷售食品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自動售貨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明、具體位置、經營者的名稱、住所、聯系方式、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公示方式等材料。
申請人委托他人申請食品經營許可證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