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藥師證是國家為了更好的管理藥物從業人員,保證藥物使用安全性而制定的壹項制度。這種制度不僅是從報名考試的時候就開始嚴格控制,而且壹直到通過考試之後拿到執業藥師證還要繼續管控,執業藥師證是要在工作地專業機構進行註冊之後才能順利的從事藥物相關工作。另外在工作期間,壹旦發現有任何違反規定的行為,那麽是會被國家吊銷執業藥師證的,這種情況下想要再次註冊是不可能的事情。
再次註冊需提交的材料:《執業藥師再次註冊申請表》;《執業藥師資格證書》;《執業藥師註冊證》;《執業藥師繼續教育登記證書》;近期壹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張、縣級以上(含縣)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出具的健康證明等。
申報辦理程序:網上填寫個人基本信息--網上修改登錄密碼--網上填寫申報表--網上提交申報--網上打印申報表--攜帶審核材料到執業單位所在地註冊機構進行審核--網上查詢審核狀態--網上註冊許可公告--到註冊機構領取證書。
法律依據:
《執業藥師註冊管理暫行辦法》
第壹條 為保證執業藥師資格制度的實施,加強執業藥師註冊管理工作,根據人事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頒發的《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執業藥師實行註冊制度。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為全國執業藥師註冊管理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局為本轄區執業藥師註冊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