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痛藥是指可部分或完全緩解疼痛的藥物。止痛藥分為非甾體抗炎藥和中樞性止痛藥兩類。
壹、止痛藥的使用原則
1、按時給藥:根據疼痛程度、規律及首次有效止痛時間,應按時給予止痛藥,以保持藥物在血液中的濃度,將疼痛刺激控制在痛閾之下。
2、按階梯用藥使用原則:壹般首先使用非阿片類藥物,如果所用藥物、劑量及用法不能達到止痛效果,可加用弱阿片類藥物,如果二者合用後仍不能止痛,則可以使用強阿片類藥物。
3、聯合用藥:對中、重度疼痛,最好使用兩種以上止痛藥物,這樣可以減少其用量及並發癥,增強止痛效果。
4、交替用藥:長時期反復使用同壹種止痛藥物,身體會產生耐藥性,不應依靠增加劑量實現止痛效果,應及時改用其它止痛藥物代替。
5、藥物劑量:根據實際需要,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藥物劑量由小到大,直到病人止痛為止。比如恨不得病馬上好,擅自加大藥量;或者不把吃藥當回事,想起來吃點,想不起來就算了,或者兩次藥並成壹次吃,都是不對的。積極預防和防治止痛藥物的副作用。
有些疼痛吃止痛藥反而會掩蓋了真實病情。很多疼痛,特別是內臟器官的疼痛,患者很難辨別出到底是什麽地方出了毛病。如果盲目過早地服用止痛片,雖然可以暫時緩解疼痛,但由於服用止痛藥後掩蓋了疼痛的部位和性質,不利於醫生觀察病情和判斷患病部位,不利於醫生正確診斷和及時治療。另外,服用止痛藥後讓病人暫時感覺不痛了,可實際上疾病可能在進壹步惡化,如宮外孕發生大出血、闌尾炎繼發壞死和穿孔,這種暫時的止痛會掩蓋真實的病情,會使病癥發展加重,造成嚴重後果。因此,壹旦出現疾病引發的疼痛或不明原因疼痛,患者應及時去醫院就診,查出疼痛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