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主要有機械制造,化工,冶金,紡織,制鞋,木材加工,玻璃制造和啤酒釀造等工業部門。
捷克於2006年被世界銀行列入發達國家行列。在東部歐洲國家中捷克擁有高水平的人類發展指數。
捷克的出口對象是歐盟成員,尤其是德國。目前該國經濟大多已經私有化,包括銀行和電信業。目前中央政府正計劃要繼續私有化能源業和布拉格機場。2009年捷克經濟協會針對捷克經濟學家的壹項調查證明,大多數經濟學家願意捷克大多數經濟部門實現更多自由化。東歐和中歐的新興民主國家其中最為發達的。自奧匈帝國時期起,捷克就是東歐經濟最為發達的地區,捷克擁有壹個高度工業化的經濟體。
捷克於2007年12月21日成為申根公約成員國,取消了同周邊國家的邊境限制。捷克目前還不是歐元區成員,暫時不考慮加入歐元區。
捷克屬於前華沙條約組織國家之中,與西歐國家接觸較密切,也是工業化程度與經濟情況較好的國家之壹。捷克為中等發達國家,工業基礎雄厚。2009年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經濟下滑,2010年捷克國內生產總值達到1921.52億美元(世界排名45名),人均GDP18288美元(世界排名38名)。2010年和2011年實現恢復性增長,2012年經濟再次下滑。 2012年主要經濟數字國內生產總值(GDP)1962億美元國內生產總值增長率-1.2%通貨膨脹率3.3%人均國內生產總值8667美元年均匯率1美元≈19.5克朗
1歐元≈25.3克朗 失業率8.6% 捷克原為奧匈帝國的工業區,70%的工業集中在此。它以機械制造、各種機床、動力設備、船舶、汽車、電力機車、軋鋼設備、軍工、輕紡為主,化學、玻璃工業也較發達。紡織、制鞋、啤酒釀造均聞名於世。工業基礎雄厚,二戰後,改變了原來的工業結構,重點發展鋼鐵、重型機械工業。工業在國民生產總值中的比重占40%(1999年)。
捷克是啤酒生產和消費大國,其出口的主要對象是斯洛伐克、波蘭、德國、奧地利和美國。1996年啤酒總產量達18.3億升。1999年捷克人均啤酒消費量達到161.1升,比啤酒消費大國德國多30升。以人均啤酒消費量計,捷克連續7年位居世界榜首。
通訊業發展迅速,1998年底移動電話普及率接近10%,移動電話用戶達93萬,趕超了某些西方發達國家。 2009-2011年捷克主要工業產品產量 2009 2010 2011 電(億度) 823 859 876 凈煤(萬噸) 5616 5520 5790 鋼板(萬噸) 135.7 131.6 146.1 1.捷克實行貿易自由化政策,取消了外貿的國有壟斷,放開外貿經營權,取消進出口商品限制。根據捷克《貿易法典》只要在法院和工商局註冊的企業,都有外貿經營權。
2.商品和服務的進出口亦自由化,進口關稅較低,對歐盟和與捷簽署貿易協定國家提供最惠國待遇。對發展中國家(包括中國)提供普惠制待遇,對最不發達國家提供零關稅進口待遇,出口不征稅。只有對極少數產品(如武器,藥品和麻醉藥品等)實行非關稅的進口限制,即許可證制度。對國家承擔國際義務限制出口的商品(如紡織品,鋼材等)要求出口許可證。
3.捷克積極支持世界貿易組織的自由化進程,並與歐盟簽署了聯系國協定,與波、匈、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簽署了中歐自由貿易協定(CEFTA),在這些協定中,對成員國彼此間商品和服務的市場準入都有更具體的規定。
4.捷克政府為了扭轉過去過度依賴原經互會國家、特別是原蘇聯的狀況,積極與世界各地區發展經貿關系。捷貿易政策的中心是“面向世界,開展多樣化貿易,重點在歐洲”。自經濟轉軌開始以來,捷克逐漸完成了貿易的地區結構的轉變,即從東方市場轉向西方發達市場經濟國家。對西方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特別是歐盟國家的貿易已在捷克對外貿易總額中占有極大份額,2003年向歐盟出口占捷克當年出口總額的69.8%,從歐盟國家進口則占到捷克當年進口總額的59%。此外,經過多年的談判和努力,捷克等十國已於2004年5月1日正式加入歐盟,在對外經貿政策方面,將執行歐盟的***同貿易政策,並成為歐盟統壹市場的壹部分。
外貿在捷克經濟中占有重要位置,國內生產總值80%依靠出口實現。2012年,捷對外貿易總額為2977億美元其中捷方出口1568億美元,進口1409億美元。 2010-2012年捷克外貿情況(單位:億美元) 2010 2011 2012 出口額 1420 1622 1568 進口額 1334 1514 1409 差額 86 108 159 2011年,捷克實際吸引外資約23億美元。1993-2011年,累計吸引外資1255億美元。主要投資國為德國、荷蘭、奧地利、英國、瑞士、美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