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紅色傳達禁止、停止、危險或提示消防設備設施的信息;
2、藍色傳輸必須符合本信息的規定;
3.黃色是提示、強調、警告的意思;
4.綠色表示安全類的信息,提醒大家。
1,禁班標誌為圓形,底色為白色,中間有壹個紅色小圓圈,紅色斜線表示禁意,裏面的圖像為黑色。壹般有“不準關門,有人在工作”和“不準煙火”。
2.警示牌是壹個三邊相等的三角形,底色為黃色,三角形的邊和裏面的圖片都是黑色。常見的有“當心觸電”、“註意安全”、“停下來!高壓危險”等。
3.指示標誌也是圓形,但與禁止標誌不同的是,它的底色是藍色,圓圈內的圖案和文字顏色是白色。常用的有“必須戴安全帽”和“必須戴護目鏡”。
4.提示標誌為長方形,背景色為綠色,圖案和文字為白色。常用的有“從此”和“在此工作”。
以下是安全標誌的常見分類,以及安裝這些安全標誌時應註意的問題:
應安裝在光線充足、明顯的地方;高度要比人的視線略高,讓人容易發現;壹般不應安裝在門、窗和活動部位,也不應安裝在其他物體容易觸及的部位;安裝時,光線不足的地方要加照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
第二條本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電力建設、生產、供應和使用。
第三條電力工業應當適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適當超前發展。國家鼓勵和引導國內外經濟組織和個人依法投資開發電源,興辦電力生產企業。
電力行業投資應遵循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
第四條電力設施受國家保護。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危害電力設施安全或者非法侵占、使用電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