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是該藥品在醫保藥品目錄內,但是必須在醫保規定的病情情況時或規定有特定檢查報告支持的情況下使用,醫保才納入報銷。如只是病情需要進行預防或輔助用藥時,醫生判斷可以使用,同時告知病人同意後使用,但醫保不納入報銷,此時為醫保限制用藥即自費藥。
因為我國對醫保有著基本醫療保險的用藥範圍,以保障職工基本醫療用藥,合理控制藥品費用和基本醫療保險的收支平衡。只有參保人員使用《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中的藥品,所發生的費用按以下原則支付:使用“甲類目錄”的藥品所發生的費用,按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支付。使用“乙類目錄”的藥品所發生的費用,先由參保人員自付壹定比例,再按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支付。使用中藥飲片所發生的費用,除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的藥品外,均按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支付。所以妳買的藥可能不在《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裏,所以無法結算。
醫療保險壹般指基本醫療保險,是為了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壹項社會保險制度。通過用人單位與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後,由醫療保險機構對其給予壹定的經濟補償。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實施集聚了單位和社會成員的經濟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資助,可以使患病的社會成員從社會獲得必要的物資幫助,減輕醫療費用負擔,防止患病的社會成員“因病致貧”。2019年3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全面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並實施的意見》,2019年底前實現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並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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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