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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蘇州市市屬事業單位2012招聘工作人員458人公告

蘇州2012年7月17日市s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2005年6號令)、《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意見》和蘇州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蘇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蘇辦發[2011]27號)有關規定,蘇州市部分市屬事業單位定於2012年7月29日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58名。其中受委托招聘的條線管理事業單位13名。現將《簡章》公布如下:

 壹、招聘範圍和對象

 凡符合本次公開招聘的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所需專業技能、身體條件等資格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二、招聘基本條件

 (壹)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並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和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二)2012年未就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下應屆畢業生須為蘇州市區生源,其中本科畢業生須具有學士學位。取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和學位的應屆畢業生須為蘇州市生源,取得博士研究生學歷和學位的應屆畢業生不受生源地的限制。

 (三)學歷條件為本科及以下或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為中級及以下的應聘人員,年齡須在35周歲及以下(1976年7月29日後出生),且戶籍和人事檔案關系均須在蘇州市區(在蘇高校學生集體戶口不能視作蘇州市區戶籍)。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和學位或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應聘人員,年齡須在40周歲及以下(1971年7月29日後出生),且戶籍和人事檔案關系均須在蘇州市。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和學位或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應聘人員不受戶籍地的限制,年齡須在45周歲及以下(1966年7月29日後出生)。

 (四)目前尚未辦理就業派遣手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屆生和持各類成人教育畢業證書應聘的人員按在職人員的資格條件報考。2011年7月1日後畢業至今尚未就業的歸國留學人員按2012年未就業應屆畢業生的資格條件報考,其他歸國留學人員按在職人員資格條件報考。

 (五)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顧條件的報名者(如:夫妻分居兩地、父母身邊無子女、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等),不受戶籍或生源地的限制。對通過中***蘇州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統壹組織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相關選拔程序到蘇州市所轄各市(縣)、區基層村或社區工作至今且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不受戶籍的限制。

 (六)附表中對招聘崗位基本條件和其他資格條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七)招聘崗位其他條件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是指截止2012年7月29日前,在各類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的累計工作經歷。如2年及以上工作經歷要求的,即起算時間為2010年7月29日前,以此類推。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的人員,也可視為具有工作經歷。在全日制院校就讀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三、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詳見《附表》。

 四、報名方式和註意事項

 (壹)報名時間和地點

 1、報名時間:2012年7月29日(星期日)8:30——15:30

 2、報名地點:蘇州市人才市場(幹將西路288號)

 (二)報名程序

 1、應聘人員選擇崗位。報名者根據本《簡章》公布的招聘崗位及條件選定應聘崗位後,向招聘單位工作人員(以下簡稱招聘單位)出示應聘材料的原件(交復印件)。

 2、招聘單位資格初審。經招聘單位初審,符合規定條件的報名者領取《2012年蘇州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場報名資格審查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2份,將《登記表》中“報名者填寫內容”填寫完整並加貼照片後交招聘單位簽字(蓋章)。

 3、人社部門驗證登記。經初審合格的報名者持《登記表》和應聘材料原件,分別到指定的“驗證登記處”進行驗證。驗證合格的報名者當場辦理登記和繳費手續,並將《登記表》1份交登記處(另附身份證復印件1份和個人近期同底1寸證件照1張)),另1份《登記表》返還招聘單位。

 (三)報名註意事項

 1、2012年未就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出示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所在院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和《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註:空白協議書)以及在校期間所學課程的成績單,應聘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件),個人近期同底1寸證件照3張。

 2、社會在職人員須出示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人事(勞動)關系證明(如勞動合同、勞動手冊、社保手冊)、檔案關系托管證明、應聘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件),個人近期同底1寸證件照3張。

 3、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另須出示駐軍所在部隊師以上政治部門同意隨軍的批文;夫妻兩地分居的,另須出示結婚證書和在蘇州市市區壹方配偶的身份證、戶籍證明、工作經歷證明或檔案關系托管證明;照顧父母身邊無子女的,另須出示父母雙方同在蘇州市市區的戶籍證明和身邊無子女的證明。

 4、歸國留學人員,除出示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人事(勞動)關系證明(如勞動合同、勞動手冊、社保手冊)、檔案關系托管證明和應聘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件)外,另須出示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尚未取得《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可以先憑蘇州市人才服務中心(蘇州市海外人才服務中心)出具的《留學人員學歷學位資格驗證證明》辦理報名手續,待考試、體檢、考核後,憑《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辦理錄取聘用的相關手續。

 5、目前尚未辦理就業派遣手續的往屆畢業生按社會在職人員辦理。

 6、本人不能到現場報名的,可委托家人或親友代為報名。相關材料和證書(件)須符合本《簡章》的規定要求,代報名人另須出示其身份證。

 7、下列人員不得報考:(1)現役軍人;(2)在讀非應屆的普通高校生;(3)被辭退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身份的工作人員;(4)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人員;(5)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人員。

 8、因本次招聘將統壹組織筆試,因此每個報名者限報壹個崗位。本次招聘筆試A類崗位設定開考比例為3:1,B類崗位為2:1,崗位開考比例另有要求的除外。報名結束後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人社部門核減招考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並由人社考試部門通知考生辦理退費手續。

 9、報名者須對照本《簡章》規定的招聘崗位和招聘條件如實申報,所提供的應聘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報名者凡有弄虛作假或重復報名等違反本《簡章》規定的行為壹經查實,隨時取消應聘和錄取資格,責任由報名者自負。

 10、根據蘇州市物價局、財政局《轉發江蘇省物價局、財政廳〈關於明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收費政策的復函〉的通知》(蘇價費字[2007]204號、蘇財綜字[2007]44號)規定,蘇州市人事考試中心對所有資格審查合格參加筆試的考生收取筆試費100元/人,並對通過筆試進入面試的A類考生收取面試費100元/人。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貧困家庭的考生,可憑縣(市)、區以上政府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或縣(市)、區以上農村扶貧機構出具的特困證明等(復印件)減免考試費。

 五、筆試

 (壹)筆試的時間、地點和形式、內容

 1、筆試時間為2012年8月25日(星期六),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考生於2012年8月23日—8月24日上午9:00—下午16:00到蘇州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東大街288號)憑本人身份證和《交費收據》領取《準考證》。考生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並隨身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2、筆試的形式和內容。筆試采取閉卷筆試法,考試試卷分A、B類,按招聘崗位類別區分。科目為綜合能力測試(壹張試卷)。筆試考試內容包括哲學、政治、經濟、法律、公文、公民道德建設、時政市情等內容。筆試不指定復習教材。

 (二)筆試成績計算

 筆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在合格分數線以上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A類崗位按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B類崗位按5: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三)筆試成績公示

 筆試成績查詢時間:2012年8月29日09:00—8月31日17:00。

 筆試成績查詢網址:蘇州市人事考試網

 六、面試

 (壹)A類崗位

 1、面試通知發放。時間:2012年9月7日9:00——16:00。地點:蘇州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東大街288號)。

 2、所有進入面試的考生憑《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現場領取《面試通知》並繳納面試費100元/人。

 3、面試的時間和地點:2012年9月9日(星期日)。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通知》。

 4、面試形式和內容。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傾向、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組織應變能力、計劃協調能力、人際關系與合作能力、崗位匹配能力、責任感和進取心、個性穩定性等。

 5、面試成績的計算。以百分制計算,保留小數點後壹位小數,第二位四舍五入。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計算總成績。面試成績占招聘考試總成績的70%。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如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在前。

 6、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在面試結束後當天在面試考點張榜公布,網上公示時間:2012年9月12日—14日;網址:蘇州市人事考試網

 (二)B類崗位

 面試通知發放。B類崗位面試通知由各單位負責發放,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的內容以考察擬任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術能力和管理能力為主。面試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通知》。

 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保留小數點後壹位小數,第二位四舍五入。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計算總成績。面試成績占招聘考試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如招聘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在前。面試成績和招聘考試總成績在面試結束後當天在各面試考點張榜公布,並隨後在各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網站公示,時間不少於3個工作日。

 七、體檢

 進入體檢的人選在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招聘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招聘計劃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中對身體條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本次招聘實行壹次性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八、考核和資格復查

 招聘單位對通過考試並且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政審考核,並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在招聘單位申報錄取和聘用手續前,因考生體檢、考核和資格復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動放棄錄取資格而出現缺額時,可在報考同壹崗位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壹次性替補。

 九、錄取和聘用

 各招聘崗位擬錄取人員名單,在招聘單位張榜公示,時間不少於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有關聘用材料經招聘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報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並辦理錄取或簽約、鑒證的相關手續。對不符合《簡章》規定的本次公開招聘的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所需專業、技能條件等資格條件的人員,取消其錄取資格。

 錄取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勞動)合同》或《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協議書》。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錄取或簽約、鑒證相關手續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十、紀律與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對單位和個人違反招聘規程壹經查實的,按國家、省、市關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中紀律與監督的有關規定處理。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監督舉報電話: 65210095。

 十壹、本《簡章》由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12-65210129、65218373

 十二、市屬醫藥衛生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工作人員招聘詳見《2012年蘇州市市屬醫藥衛生事業單位第二次公開招聘專業技術工作人員簡章》。

 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壹二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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