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原件;
2、定點醫療機構三級或二級醫院專科醫生出具的疾病診斷證明書原件;
3、門診病歷、檢查、檢驗結果報告單卡等醫療資料原件;
4、財稅統壹的醫療機構門診收費收據原件;
5、定點醫療機構門診收費收據原件。打印的門診費用清單原件或醫生開具的收費處方原件;
6、定點藥店:稅務商品銷售統壹發票原件及打印的清單原件;
7、代辦的,代辦人身份證原件。
醫保報銷條件:
1.
2、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或購藥,首先要在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就診或購藥,否則不能報銷;
3、參保人員在社保目錄內就診或購藥,首先要屬於社保目錄內的診療項目或購藥,否則不能報銷;
4、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或購藥,首先要在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就診或購藥,否則不能報銷;
5、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或購藥,首先要在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就診或購藥,否則不能報銷。
3、參保人員發生的醫療費用,首先要達到社保規定的起付線,超過起付線的部分,在限額內的醫療費用才可以報銷,由基本醫療基金統壹支付。基本醫療基金統壹支付比例。
所需材料如下:
1.參保人有效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原件;
2.門診病歷、檢查檢驗結果報告單等醫療資料原件;
3.經辦人申請的,需提供經辦人身份證原件;
4.定點醫療機構專科醫生出具的疾病診斷證明書;
5.定點醫療機構專科醫生出具的疾病診斷證明書原件;
6. 疾病診斷證明書原件;
5.電腦打印的門診費用清單原件或醫生開具的繳費處方原件;
6.財稅統壹的醫療機構門診收費收據原件。
醫保辦理流程是:
1、首先準備好參保人本人身份證;
2、戶籍和用人單位相關資料,到當地醫保中心的醫保窗口申請辦理,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按照程序辦理醫保,辦理好後在規定時間內到服務點領取醫保卡代為申領。
小結:報銷時使用的醫保材料需要包括住院病歷,需要醫生填寫病歷並開具出院證明;還需要醫療總費用票據,包括藥費、住院費、手術費、營養費、門診費等醫保規定可以報銷的費用,另外還需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保險人約定保險權利義務的協議。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繳納保險費的人。
保險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合同約定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人。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