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貫徹國家關於進壹步優化落實疫情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公布我市可開具阿茲夫定片、奈瑪特韋片/利托那韋片等抗新型冠狀病毒藥物醫療機構信息,並附兩種藥物使用說明。使用該藥品前建議詳細閱讀有關藥品說明書或征詢臨床專業醫生意見。
佛山全市可開抗病毒小分子藥物的醫療機構信息匯總表
阿茲夫定片使用說明:
壹、適應癥
發病5天以內的普通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成年患者。
二、用法用量
成年患者每次5mg,每日1次,療程至多不超過14天。空腹服用,整片吞服,不可碾碎。
三、禁忌癥
對阿茲夫定或制劑中其他任何成分過敏者禁用。
四、註意事項
對患有肝功能損傷、胰腺炎、合並病毒性肝炎,或患有嚴重機會性感染或機會性腫瘤、較嚴重慢性病、代謝性疾病、神經及精神疾病等患者應謹慎用藥,並註意不良反應監測。不建議在妊娠期和哺乳期使用。
奈瑪特韋片/利托那韋片使用說明:
壹、適應癥
用於治療成人伴有進展為重癥高風險因素的輕至中度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患者。
二、用法用量
口服。本品可與食物同服,也可不與食物同服。片劑需整片吞服,不得咀嚼、掰開或壓碎。
劑量推薦劑量為奈瑪特韋300mg聯用利托那韋100mg,每12小時壹次口服給藥,連續服用5天。在COVID-19確診以及出現癥狀後5天內盡快服用本品。如果患者在開始本品治療後因重癥或危重COVID-19需要住院,也建議完成5天的治療。
漏服情況如果患者漏服壹劑本品但未超過通常服藥時間的8小時,則應盡快補服並按照正常的給藥方案繼續用藥。如果患者漏服且超過8小時,患者不應補服漏服的劑量,而應按照規定的時間服用下壹劑量。請勿為彌補漏服的劑量而服用雙倍劑量。
特殊人群在中度腎損傷患者中,應將本品的劑量減少至奈瑪特韋/利托那韋150mg/100mg,每12小時壹次,持續5天,以避免過度暴露。重度腎損傷患者不應使用本品,包括血液透析下的終末期腎病。重度肝損傷患者不應使用本品。
三、禁忌癥
對本品中的活性成份或任何輔料過敏的患者禁用。
本品不得與高度依賴CYP3A進行清除且其血漿濃度升高會導致嚴重和/或危及生命的不良反應的藥物聯用。本品不得與強效CYP3A誘導劑聯用,否則會顯著降低奈瑪特韋/利托那韋血漿濃度,可能導致病毒學應答喪失和潛在耐藥性。鑒於CYP3A誘導劑停用後的延遲效應,即使最近停用了列在下表中的藥物,也不能立即開始本品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