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條 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以及山西省教育廳、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制定2020年招生章程。
第二條
學院名稱:臨汾職業技術學院
院校代碼:13171
辦學性質:公辦
辦學類型: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辦學形式:全日制
壹校區地址:山西省臨汾市東郊墊下
二校區地址:山西省臨汾市堯都區建設北路113號(原臨汾衛校)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三條 臨汾職業技術學院設立招生委員會,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四條 臨汾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臨汾職業技術學院的招生工作,招生辦公室設在招生處。
第五條 臨汾職業技術學院紀委、監察室等相關單位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學院根據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綜合考慮地域、生源質量、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考報名人數、畢業生就業情況等因素,在參考往年分省招生計劃的基礎上,按照“專業結構優化分配,招生規模相對穩定”的方法,制定學院分省來源計劃,並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院招生簡章、學院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七條 對報考率不足的高考類專業,可視具體情況將剩余計劃按壹定比例調整至高考其它專業或調整至對口類專業。對報考率不足的對口類專業,可視具體情況將剩余計劃調整至對口其它專業或高考類專業。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八條 學院堅持“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結合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錄取學生。
第九條 考生體檢參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條 1.學院調閱非平行誌願投檔省份考生檔案的比例壹般為1:1.2。
2.臨汾職業技術學院按照文史、理工、藝術類分類。對於實行平行誌願投檔和非平行誌願投檔方式的省份的進檔考生,專業錄取均采用專業誌願優先方式。
專業誌願優先即對同壹專業誌願順序的考生根據計劃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出現考生成績並列時進行單科成績比較,單科分數高者優先進入報考專業(文史類單科排序為語文、數學、文科綜合、外語,理工類單科排序為數學、語文、理科綜合、外語)。藝術類專業在文化課、專業成績均達最低控制線情況下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3.各專業男女生比例不限。
4.對外語語種,我院只提供英語教學。
5.對口升學錄取嚴格執行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有關對口升學招生錄取的各項政策規定。根據考生誌願,按照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劃定的最低錄取控制線及各專業所需的體檢要求,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6.“三二轉段”錄取嚴格按照山西省教育廳、省招辦有關三二轉段招生錄取的各項規定,根據考生當年錄取專業誌願,按照考試分數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十壹條 學院執行國家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辦規定的照顧加分政策,原則上同意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辦降分政策。凡符合照顧加分考生,我院將按加分後的總成績排隊錄取,分數相同時優先錄取高考分高的考生。
第五章 錄取通知書
第十二條 學院執行由法人簽發錄取通知書的政策,學院法人:段江燕,職務:學院院長。
第六章 學歷證書
第十三條 學生在學院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我院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我院畢業要求,準予畢業,並在學生離校前發給畢業證書。
頒發學歷證書名稱:臨汾職業技術學院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十四條 各項費用嚴格按照山西省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收取。
2020年臨汾職業技術學院收費標準
專業名稱
學費元(生/年)
學制
專業代碼
備註
園藝技術
4000
三
510107
園林技術
4000
三
510202
畜牧獸醫
4000
三
510301
機械設計與制造
4000
三
560101
機電壹體化技術
4000
二
560301
電氣自動化技術
4000
三
560302
工業機器人技術
4000
三
560309
無人機應用技術
4000
三
560610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4000
三
560702
新能源汽車技術
4000
三
560707
食品生物技術
4000
三
570101
藥品生產技術
4000
三
590202
物聯網應用技術
4000
三
610119
計算機應用技術
4000
三
610201
信息安全與管理
4000
三
610211
大數據技術與應用
4000
三
610215
護 理
5200
三
620201
助 產
5200
三
620202
藥 學
4000
三
620301
醫學檢驗技術
5200
三
620401
醫學影像技術
5200
三
620403
康復治療技術
5200
三
620501
醫療器械維護與管理
4000
三
620807
投資與理財
4000
三
630206
會計
4000
三
630302
電子商務
4000
三
630801
旅 遊 管 理
4000
二
640101
酒 店 管 理
4000
三
640105
環境藝術設計
4000
三
650111
動 漫 設 計
4000
三
650120
舞蹈表演
4000
三
650207
體育保健與康復
4000
三
670409
第八章 其 它
第十五條 錄入我院的學生申請轉學或轉專業,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廳相關規定實施。
第十六條 錄取新生須持錄取通知書,按學院有關要求在規定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報到後三個月內我院將對新生進行復查,凡在高考報名、考試、體檢等環節以弄虛作假手段取得錄取資格的,學院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七條 學生在校期間,我院設有國家、勵誌、學院等多項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設有困難學生助學金,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經濟困難學生還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或參加學院提供的勤工助學活動。
第十八條 本章程僅適用於2020年度臨汾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專科)招生工作。
第十九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我院有關高職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與本章程不壹致的,均以本章程規定為準。
第二十條 在招生咨詢過程中我院咨詢工作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誌願的參考,不屬學院錄取承諾。
第二十壹條 國家招生政策調整時,以國家新的招生政策為準。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由臨汾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臨汾職業技術學院網址:www.lfvtc.cn
招生辦電話:0357-2250032 2250550(暑期用)
0357—3087500 3087001(工作日用)
郵 編:041000
E-mail:lfzyjsxyzsc@163.com
官方微信:LFZYJSXY
通信地址:山西省臨汾市堯都區建設北路113號(原臨汾衛校)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