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不可以再服用或使用,因為過期藥品不僅會發生黴變,而且有效成分的化學結構發生了變化,無毒害物也有可能變成有毒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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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藥房或商販可回收藥品,但回收的藥品可能被他們換上標簽之後重新投放市場了,這樣是害人害已,誰敢保證下次妳的家人用藥不是妳賣掉的過期藥呢?
藥品食品監督局有回收過期藥品的,他們可以進壹步做無毒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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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扔進垃圾筒,那樣可能會被收垃圾的回收賣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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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自己做壹個簡單的處理,再扔掉或集中送至有關部門的回收處。
哪些藥壹過期就要扔?
對抗菌類、變質藥決不能手軟
有些藥物,壹過期就應該丟掉。中山大學附屬第壹醫院醫學部副主任陳孝博士指出,過了有效期的藥品,有效成分可能會分解為別的產物,而這些分解的產物有可能對身體產生副作用。如果吃了變質的內服藥,不僅沒有治療效果,還會有細菌感染的危險。而像艾洛松等外用搽劑,如果超過有效期仍繼續使用,很有可能導致皮膚過敏。氯黴素、利福平等消炎眼藥水過期再使用,輕則造成眼睛幹癢等局部不適,重則有可能引起角膜炎、結膜炎等眼部疾病。此外,像阿莫西林、諾氟沙星等抗菌類藥品,藥效減低的速度比較快,壹過有效期,藥效減低絕對超過了10%,服用後也沒什麽效果,不必為其惋惜。
有的人認為,過期的保健品產生的副作用較小。這實際是壹個誤區。保健品在生產條件、質量控制上,沒有藥品那麽嚴格,很多保健品是沒有經過藥檢局審核的,到底含有什麽成分也不是很明確,時間壹長,成分變化可能會比藥品更明顯,副作用更大。
剛過期壹天,藥品是否有效?
過期“門檻”前後,藥效壹般無明顯差別
據李賢文介紹,藥品有效期的長短跟其成分的穩定性有關。西藥的有效期普遍被設定在兩至三年,這是因為西藥成分比較單壹,穩定性容易控制,目前西藥有效期最長的可達5年。中成藥的有效期壹般只有2年甚至更短,除了成分復雜外,把中藥制成包衣、顆粒等也是導致其更難保存的原因。少數容易揮發、降解的藥品壹般有效期在半年到壹年半。
根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的通用標準,藥品的藥效降低10%,即被認定為失效。但實際上,藥品過期並沒有壹個臨界點,藥效並不是在有效期最後壹天忽然降低10%的。從被生產出來的那天開始,隨著有效成分的降解,藥效已經在逐漸減低,所以,差壹兩天過期和過期壹兩天的藥效區別並不明顯。
廣州愈生醫院黃王禹副主任醫師指出,有些剛過有效期但保存完好的藥物對人體並不產生毒害作用,只不過是療效打了折扣。特別是中藥藥材,除非有肉眼可見的發黴變質,療效壹般不會在壹兩天內暴跌,服用後仍有效果。例如高麗參、鱉甲等,密封保存可以至少留三年,而蠟封良好的烏雞白鳳丸,盡管有效期被定為兩年,但實際上五年內都能服用。
不過,幾位專家普遍不贊成患者抱著僥幸的心理,服用過期的藥品,但如果誤服用,也無需為此過分擔心。實際上,和“壹腳踩在過期門檻上”的藥品相比,有些尚未到有效期,但因為保存環境不理想就已經變質了的藥品,壹旦誤服,後果更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