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國家傳染病防治法》
第十五條 國家實行有計劃的預防接種制度。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根據傳染病防治工作的需要,制定傳染病預防接種規劃,並組織實施。用於預防接種的疫苗必須符合國家質量標準。
國家實行兒童預防接種證制度。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免費。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兒童監護人應當相互配合,保證兒童及時獲得預防接種。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第四十條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發現傳染病疫情或者接到傳染病疫情報告後,應當及時采取下列措施:
(壹)對傳染病疫情進行流行病學調查,並根據調查情況提出劃定疫點、疫區的建議,對汙染場所進行衛生處理,對與感染者密切接觸者,在指定場所進行醫學觀察,采取其他必要的預防措施,並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疫情控制方案;
(二)對傳染病暴發、流行的疫點、疫區進行衛生處理,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疫情控制方案,並按照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采取措施;
(三)指導下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落實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組織指導有關單位的傳染病預防控制工作,組織制定控制措施。
(三)指導下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落實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做好傳染病疫情處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