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於簡並稅費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6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推行財產和行為稅合並申報。
根據《關於增值稅消費稅與附加稅費申報表整合有關事項的公告》,自2021年8月1日起,全面推行增值稅、消費稅分別與附加稅費申報表整合工作。
申報表越來越簡化,網上申報也越來越便捷!
江蘇省電子稅務局申報具體操作
1.稅費申報及繳納
實名驗證登錄電子稅務局
請點擊我要辦稅,找到稅費申報及繳納
2.按期應申報
按期應申報清冊中,納稅人可選擇需要申報的稅種,點擊填寫申報表,進入表單頁面,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填寫報表;此處的?按期應申報?裏出現的待申報的申報表和財務報表都是納稅人當期需要申報和報送的。對於壹次性申報的稅種,在申報完成之後狀態會變為?已申報?,不能繼續申報。
若納稅人近期有稅費種認定、納稅人資格、備案等發生變動,頁面展現清冊與實際所需不符的,或者修改?申報月份?,需要點擊頁面的藍色字體?重置申報清冊?,重新生成應申報清冊。
按季還需要報送財務報表
財稅壹體化,用案例教您快速報送財務報表
3.增值稅、消費稅申報
增值稅申報
在填寫申報表頁面,左側為所有報表列表展示,點擊表單可進行切換;點擊側邊欄按鈕可隱藏報表列表,再點擊可顯示,選擇申報方式。
註意在報表列表中的紅字顯示納稅人如需申報應註意事項數量。
點擊紅色數字標識後會出現相對應須填寫的黃色標識。
操作人員填寫完申報表,若無需檢查數據則略過下載憑證,直接點擊申報。
報退合壹
符合深化增值稅改革增量留抵退稅業務要求的納稅人,可登錄電子稅務局,並進入相應模塊,申報完畢後直接辦理留抵退稅。
附加稅費申報
增值稅、消費稅分別與附加稅費申報表整合
壹般納稅人增值稅申報表新增附列資料五《附加稅費情況表》
小規模增值稅納稅人申報表附列資料二《附加稅費情況表》
操作人員填寫完申報表,若無需檢查數據則略過下載憑證,直接點擊申報。
申報完畢後,您可以直接查看按期應申報,操作中為已申報即可。
註:消費稅申報表中也增加《附加稅(費)申報表》,壹並進行申報。
4.繳納稅費
各稅種申報後,會顯示?申報成功?界面,納稅人可直接點擊?繳款?。
還可以到?稅費繳納?界面,確認稅款無誤後,進行繳款,完成申報工作。
系統支持?三方協議繳款?和?銀行端繳款?兩種模式。簽署了?三方協議繳款?的納稅人可直接進行網上繳款。納稅人也可以打印銀行端繳款憑證,前往銀行繳款,註意需打印當天去銀行繳款。
如果稅款有誤,已經打印銀行端繳款憑證,請先點擊?未繳款憑證作廢?後,再修改報表。
5.財產和行為稅合並申報
途徑: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申報清冊?按期應申報?財產和行為稅合並申報
申報流程: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車船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資源稅(不包括水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契稅、環境保護稅、煙葉稅各稅種的稅源采集--納稅申報
註意事項:
1.不同納稅期限的財產和行為稅各稅種可以合並申報。
按期申報但納稅期限不同的稅種可以合並申報。
按期申報與按次申報的稅種也可以合並申報。
2.合並申報不強制要求壹次性申報全部稅種,納稅人可以自由選擇壹次性或分別申報當期稅種。
6.申報查詢及打印
操作人員可在網上申報表(財務報表)查詢及打印模塊,對已申報的報表進行查詢打印。
點擊?下載PDF?,可?打開?或?保存?報表。
7.申報錯誤更正
適用範圍:沒有繳稅的申報表才可以進行更正申報。增值稅,附加稅,財行各稅,文化事業費申報更正需在征期內,企業所得稅季度預繳申報在下壹征期到來前均可更正,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不適用於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分支機構)在下壹征期到來前可更正。
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左側菜單的申報錯誤更正
選擇需要修改的?申報表種類?及?申報日期起止?,點擊?查詢?按鈕,查詢到需要修改的申報表,點擊?更正申報?。
8.申報作廢
若操作人員在征期結束前發現表單填寫有誤,且未繳款可在申報作廢模塊,輸入?稅款所屬期起?稅款所屬期止?,點擊?查詢?,作廢報表。若壹般納稅人申報表稅款大於零,則不可作廢。
查詢出申報的報表,點擊?申報作廢?。填寫作廢原因,點擊?作廢提交?進行作廢。
9.其他申報
其他申報模塊,這裏有預繳增值稅、殘保金申報等申報表,供您選擇填寫。
10.逾期申報
在逾期申報模塊您可以查看逾期未申報內容,並且填寫申報表
11.非稅收入等其他申報入口
電子稅務局稅費申報及繳納中還有水資源稅,工會經費,非稅收入通用申報等入口,還有申報輔助信息報告下級有很多項目。
12.申報信息查詢
主界面中我要查詢模塊
點擊申報信息查詢
輸入起止日期,可以查看所有申報記錄,逾期申報的申報記錄會標紅顯示!提醒您這裏面只有匯總數據。
溫馨提示
網上申報快捷方便,請您在申報期內及時申報,千萬不要逾期喲!
電子稅務局可以申報大部分稅費,而個人所得稅和社保費需要到其他客戶端進行。
個人所得稅扣繳義務人請到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扣繳客戶端進行申報。
社會保險費繳費單位應於每月10日(如遇節假日順延至下壹個工作日)至25日(節假日不順延)向稅務部門繳納社會保險費。銀行發起批量扣款時間為每月10日(如遇節假日順延至下壹個工作日),如果批扣不成功,或其他方式繳費,則需要到社保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