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食品經營許可證正、副本。
3、與變更食品經營許可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4、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前置審批通知書。
5、食品生產許可申請書。
6、個人或單位相關:法人、負責人、委托代理人、投資人身份證明。
7、廠房相關:房屋產權證明。需有產權證明、房東身份證明或房東經營相關證明。
8、.還有各種生產設備和檢驗設備的清單,以及管理和技術人員的名單。
9.質量管理文件。
I.食品經營許可證法人變更程序:
1、法人變更後10個工作日內,向原發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營業執照;
2、持變更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原食品經營許可證正、副本、與變更食品經營許可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到原發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辦理;
3、提交變更申請書,等待材料審核;
4、審核通過後,依據受理通知書在規定日期內領取。
變更登記申請書(可在工商局領取此表)公司或股東***與委托代理人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原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稅務登記表(原件)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或股東會決議任免董事、法定代表人、經理、監事負責人的文件驗資證明及銀行入戶通知書股權轉讓合同名稱核準通知書食品流通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變更申請書;《食品流通許可證》正、副本;法人身份證健康證明及變更食品流通許可事項的相關材料。
法律依據:
《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
食品經營許可載明的許可事項發生變更的,食品經營者應當在變更後10個工作日內向原發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經營許可。經營場所發生變化的,應當重新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外設倉庫地址發生變化的,食品經營者應當在變更後10個工作日內向原發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