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筍片價格不斷翻番的過程,是壹個非常典型的標本,具象地揭示出藥價虛高的原因所在,也讓人們看到了醫衛領域倫理價值缺失的嚴重性。癌癥患者本來就忍受著疾病的折磨,承擔著生死煎熬,而他們需要常年服用的輔助藥物,卻被人為地推到了天價。那些通過蘆筍片獲取不當利潤的人,完全是利用他人的病痛發財,這簡直比趁火打劫還要缺德。
蘆筍片從藥廠到患者手中,經歷了壹整套嚴密的規則約束,那就是藥品集中招標采購制度。國家設立這個制度的初衷,原本就是為了遏制藥價虛高,減輕患者的負擔。但通過蘆筍片這個標本,人們很容易就能看到,壹個缺乏內部剛性約束和強大外部監督的制度,是如何輕易就被洞穿的。在這個具體的案例中,招標制度本身實際上成了藥價虛高的幫兇。這種離奇的反噬效果,實在值得深思。
有兩個細節非常耐人尋味。作為湖南規模最大的三級甲等醫院,湘雅二醫院所有藥品的價格都是經過湖南省物價部門審批的。這就意味著,蘆筍片的天價盡管非常缺德,但它竟然是合法的。物價部門是否註意到了蘆筍片的利潤高達1300%這個事實呢?他們要麽對藥價的構成因素非常無知,要麽視藥品的巨額利潤完全為正當,甚至,所謂藥價審批根本就是走過場,是蓋戳而已。制度中作為擺設的環節越多,制度被僭越、被無視的可能性就越大,利用制度漁利的幾率也就越高。在天價蘆筍片問題上,物價部門的失職是顯而易見的。
蘆筍片從藥廠進入湖南醫藥公司時,價格還只是翻了壹倍。而它最驚人的壹跳,既不是醫生在作祟,也不是由醫藥代表推動,反而是招標采購制度自己促成的。按照規定,在藥品集中招標采購過程中,相關管理機構要根據多方意見為藥品制定指導價,也就是最高限價。蘆筍片出廠價不過15.5元,批發價也才30元左右,但湖南省藥品招標采購管理部門為它設定的指導價竟然躍至136元。作為監督管理藥價的主要政府機構,該部門如此推高藥價的原因究竟何在呢?是有什麽不為外人所知的行業必要性,比如防止藥品“降價死”,還是幹脆就是被買通了?
制度是要防止人作惡的,但制度如果離開世道人心的輔佐,往往又會失去效用,這是我們在許多領域都遭遇過的現實悖論。招標采購制度和藥價審批制度之所以在蘆筍片身上完全失效,甚至起著推波助瀾的作用,壹方面與制度設計不合理、信息不透明、監督不到位有關;另壹方面也與制度執行者的工作失職、道德失範和民情失察有關。只有查清政府機構在天價藥事件上所應擔負的責任,才可能看到問題的癥結所在,才能彌補制度的漏洞。
天價蘆筍片也給正在推行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提了壹個醒。在專業性很強的醫藥領域,如果完全摒棄了公眾的監督、淡化了法律的約束,再好的制度也可能淪為圈內人圈錢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