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參保人員異地就醫管理辦法
第二十三條醫務人員異地居住和臨時外出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按本市有關規定報銷。醫務人員轉入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提高5個百分點;與轉出醫療機構開展醫療聯合體或分級診療的定點醫療機構,個人自負比例按轉出醫療機構執行。
第二十四條未辦理出國就醫手續,到異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個人自負比例增加10個百分點;到其他醫療機構就醫的,醫療保險基金不予報銷。
擴展數據: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規範異地住院費用直接結算的通知
報銷政策
(1)報銷比例。異地就醫人員在異地就醫開設的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在起付標準、報銷比例、最高支付限額等方面執行本市報銷政策。其中屬於異地轉診人員的,按照本市異地就醫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2)報銷範圍。異地就醫人員在開辦的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直接結算的住院醫療費用,按支付範圍和有關規定(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醫療服務設施範圍和診療項目範圍)執行。醫療費用因故全額支付的,由參保人向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請執行參保地支付範圍和相關規定。
(3)其他情況。未辦理異地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備案手續或在就醫地未開通跨省直接結算的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按照本市異地就醫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參考值來源:楊光。com-天津居民醫保參保繳費開始,住院報銷比例再次提高2019。
天津市人民政府-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異地就醫管理辦法
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規範異地住院費用直接結算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