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4)出國定居的(同時、17:00
三、申請材料(1)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購買預售商品房的:
《商品房預售備案合同》
《首付款收據》
(3)購買二手房的:
《二手房買賣合同》
《二手房買賣合同》
《二手房買賣合同》
《房地產買賣契約》
契稅完稅證
《契稅完稅證》
(4)購買拆遷改建房屋的:
市房地產管理部門印制的《拆遷改建協議書》
《房款收據》
(5)自建、翻建、大修的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
承建銀行或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文件或證明
工程預算或決算
《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6)離休、退休人員:
退休證或人事、勞動部門出具的領取養老金證明
(7)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8)喪失勞動能力的:
經承辦銀行行政管理部門或房地產管理部門批準。勞動關系:
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市(縣)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
(8)出境定居的:
《出境定居人員審批表》
出境定居有效證明
(9)償還住房貸款:
人事、勞動部門出具的《貸款發放證明》或《養老金領取證》。
貸款發放銀行出具的申請提取當日貸款余額證明
(10)繳納房租:
《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或《房屋租賃合同》
房租繳納發票
家庭收入證明
(11)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死亡證明
繼承人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法定繼承證明或經公證的指定繼承證明
四、辦理程序
第壹步:申請
職工向所在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
第二步:領取憑證
辦理費用:
六、溫馨提示
(壹)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50號)第二十四條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50號)第二十五條規定: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的,由所在單位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準予或者不準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以上信息來源於: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5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