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覺得十倍賠償不合理,從事情的經過可以看出,是顧客刻意去敲詐勒索,想要索取錢財。
網售自制香腸,結果被人家索賠十倍賠償。事情傳開後,立馬在網上引起了熱議。理由也很簡單,這種香腸在當地,幾乎屬於傳統手藝,基本都沒有標簽壹類的。而買香腸的用戶,屬於?職業打假人?,專門利用這種三無產品來獲取利益。
按照法律而言,三無產品確實應該賠償。不過這種事情比較特殊,壹方面是土特產,壹方面是故意敲詐勒索。
1、事情經過在網上有壹個豬肉攤的老板,自己會賣壹些自制的香腸,因為是地方圖特產和傳統工藝,所以沒辦法貼標簽。售賣到外地的時候,才會進行真空包裝。本身只是想賺錢,結果沒想到碰到了壹個專業?打假人?。直接購買了壹批香腸,然後以三無產品的名頭,要求老板進行十倍賠償。
在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調查下,也證明了沒有安全問題,不過買家卻壹定要賠償。在記者了解後,還專門打電話詢問,沒想到對方開口就是?必須賠償15000元,沒得商量?。看得出,這是?打假人?的所作所為。
2、按照法律或許可以免責三無產品的賠償,主要是在《食品安全法》中。裏面的第148條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產品,消費者可以要求支付價格十倍或者三倍的賠償金。事件當中的肉店老板,做的香腸是三無產品,賠償從法律上講是應當的。
不過,在這個法律中還有壹個條件,可以讓店家免受賠償。壹是食品安全有保障,二是損害消費者知情權不存在。第壹個是存在的,店鋪老板經受了安全管理部門的檢查;第二個客觀上存在,對方壹看就知道是?打假人?。
3、土特產網絡銷售有風險從客觀的角度去評價,我們知道買家是?打假人?,按道理來說老板可以免去賠償。不過從事實的角度來說,想要證明對方是?打假人?,難度非常高,沒有準確的證據。
通過肉鋪老板的事情,我們可以得出壹個結論,那就是土特產網絡銷售,存在很大的風險。有些打假人借著?打假?的名義,索要高額的賠償,在網上是很常見的。如果不能規避這類?打假人?,土特產最好不要進行網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