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條學生自辦理入學手續並取得有效證件(學生證)之日起(9月-65438+本學期2月)享受大學生醫療保障待遇,此後每年自願參保繳費;自辦理離校手續之日起停止享受大學生醫療保險待遇,並按學籍管理規定註銷學籍。
第二條學生到學校保健站就醫,必須攜帶校園卡。卡片證明學生參保並能享受醫療保障待遇後,收取甲類藥品10%,乙類藥品20%。
第三條根據大學生醫療保障制度的要求,我校設立衛生站,實行校內就醫、校外轉診制度。
校外醫療:
①門診:衛生站醫生開具轉診單,到我校指定的定點醫保醫院就診。學生先墊付醫藥費,然後回學校按規定報銷。未經轉診發生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由學生自行承擔。
②急診:學生在保健站停止醫療期間出現高熱、哮喘、急腹癥、上消化道出血或骨折,可選擇任意壹家定點醫保醫院進行急診。醫藥費由學生先行墊付,返校時按規定審核報銷。
第四條醫療保險定點醫院:
①寶山校區學生:寶山區仁和醫院(長江西路1999號)
②武東校區學生:同濟大學附屬同濟醫院分院(赤峰路50號)
第五條學生周末、節假日、寒暑假在校外急診發生的醫療費用按醫保局的規定審核報銷。
第六條根據市級醫療保險的規定,每人每年需繳納相應的保險費。門急診醫療費用起付線每年定在300元,每年超過起付線的部分根據醫院級別進行審核報銷。壹級醫院報銷70%,二級醫院報銷60%,三級醫院報銷50%。
第七條我校醫療費用報銷時間為每月25日10、13:00-15:00。如遇周末、節假日,順延至工作日,寒暑假暫停報銷。本年度校外急診醫療費用最終報銷日期為次年3月25日15:00,逾期不予報銷。報銷地點在保健站,由學生審核後簽字,然後統壹提交給財務部,財務部根據報銷金額打入學生的農業銀行卡。學生報銷醫療費用時,必須攜帶學生證、轉診單、病歷本、醫療費用發票、明細賬目單。
第八條學生住院:
①在上海住院:出院前,須持錄取通知書復印件、學生證、身份證到學校衛生站審核,並出具住院結算憑證。出院時將憑證交醫療醫院財務部,醫療費用憑此憑證直接與市醫保中心結算。出院前不去學校衛生站開具住院結算憑證,所有醫療費用自理。
②異地住院(僅限寒暑假和節假日):可在所在地區的定點醫療機構就診,費用自行墊付。出院後6個月內,可持出院小結、發票原件、明細賬單及本人學生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醫保站登記,按有關規定報區醫保局審核報銷。
第九條學生患尿毒癥、惡性腫瘤、精神病、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等大病,按大病報銷制度處理。
第十條學生因下列情況到醫院就醫不能報銷:如中藥湯劑、整容手術、壹次性進口醫用材料、自殺、自殘、酗酒、打架鬥毆、吸毒、性病、洗牙、正畸、激光近視、動物咬傷、預防接種、交通事故、醫療事故、計劃外流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