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診醫生負責制
2、三級醫師查房制度
3、疑難病例討論制度
4、咨詢系統
5、危重患者緊急搶救制度
6、手術分級管理制度
7、術前討論制度
8、死亡病例討論制度
9、檢查系統
10,病歷書寫與管理系統
11,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12,分級護理制度
13,新技術新項目準入制度
14,危急值報告系統
15、抗菌藥物分類管理制度
16,操作安全驗證系統
17,臨床血液審核系統
18,信息安全管理系統
擴展數據:
壹、首診制
1,首診醫生或科室首診醫生和首診科室,首診醫生負責患者的檢查、診斷、治療、搶救、轉院、轉院。
2.首診醫師必須詳細詢問病史,進行體格檢查、必要的輔助檢查和治療,並認真記錄病歷。對確診的患者應積極治療或提出治療建議。
對診斷不明確的患者應對癥治療,並及時由上級醫生或相關科室醫生會診。
3、首診醫師下班前,應將病人移交給接班醫師,將病人的病情和註意事項交待清楚,並認真記錄交班情況。
4、對於急、危、重患者,首診醫師應積極采取措施,負責實施搶救。如屬非專業疾病或跨專業疾病,應組織有關科室會診或報醫院主管部門會診。
危重患者需要檢查、住院或轉院的,首診醫師應陪同或安排醫務人員陪同;因醫院條件有限需要轉院的,首診醫生應與轉院醫院聯系,安排好再轉院。
5.首診醫師在處理患者特別是急、危、重患者時,有權組織有關人員對患者入院科室的醫療行為進行會診和決定,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或拒絕。
二級和三級醫師查房系統
查房分三級進行:主任醫師、主治醫師、住院醫師。
重癥要有上級醫生在入院當天查房;重病人晚上入院後,第二天要有上級醫師查房記錄,二級醫師要寫三級醫師查房記錄,壹級醫師要寫二級醫師查房記錄。
查房前,各級醫師應提前查閱相關文獻資料,提高查房質量。
三、疑難病例討論制度
疑難病例:入院兩周,診斷不明確;住院期間實驗室或其他輔助檢查的重要發現會導致診療方案發生變化;治療效果不好;醫院感染者;高難度大手術。
危急情況:情況危急或突然變化的人。
第四,協商制度
會診制度是為了加強科室間的醫療協作,提高醫療質量,保障醫療安全;在臨床工作中,遇到疑難或危重病例或診斷不明確、懷疑與其他學科有關的病例,壹定要及時申請會診。
顧問應:
(1)詳細閱讀病歷,了解患者病情,親自檢查患者,補充完善必要的檢查。
(2)會診醫師應詳細記錄會診意見,提出具體診療意見,開具本科醫囑。咨詢記錄包括咨詢意見和建議、咨詢者所在部門、咨詢時間、咨詢者簽名等。
(3)必須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權。需患者自費或部分自費的藥品或醫用材料及特殊用法,必須在會診意見記錄中註明,並告知患者及其授權代理人履行簽字手續。
(4)遇有疑難病例、診斷不清或處理困難時,請本科上級醫師及時協助會診。
(5)在會診過程中,應嚴格執行診療規範。
(6)嚴禁咨詢者不親自查看患者電話咨詢情況。
五、危重病人緊急搶救制度
1、急危重癥患者的搶救工作,壹般由科主任或主任醫師負責組織和主持搶救工作。主任或主任醫師不在時,由職稱最高的醫師主持搶救工作,但必須及時通知主任或主任醫師。
特殊患者或需要多學科協作搶救的患者應及時向醫務處、護理部和主管院長報告,以便組織相關部門共同開展搶救工作。
2.嚴格落實危重病人首診負責制,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搶救。壹定要全力以赴,分秒必爭,各種記錄及時全面。對於其他疾病患者,由主治科室負責邀請相關科室參與搶救。
3、參與危重病人的搶救,醫務人員必須分工明確,密切配合,各司其職,堅守崗位,無條件服從搶救人員的指揮和醫囑,但對搶救病人有利的建議可提交搶救人員進行搶救。
4、參加搶救工作的護理人員應在護士長的領導下,主持搶救人員的醫囑,並密切觀察病情變化,隨時向主持搶救者匯報醫囑的執行情況和病情變化。
執行口頭醫囑時,應重復執行,執行前應與醫生核對藥物,以防差錯和意外。
5、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和檢查制度,每班應有專人負責,病情搶救過程和各種藥品應詳細交接班,所用藥品的空安培數可由兩人核對後方可離開。
各種搶救藥物、器械要及時清洗、解毒、補充,放回原處,以備再用。
6、需要多學科搶救的危重患者,原則上由醫務科或醫務副院長組織搶救工作,並指定搶救人員,參加患者多學科搶救的各學科醫師應發揮本科專業特長,團結協作做好患者的搶救工作。
7、危重、重病患者填寫病危通知單,壹式兩份,壹份在病歷中,壹份交患者家屬。要及時、認真地向患者家屬說明病情及預後,填寫病情告知書,以取得家屬的配合。
8、因糾紛、鬥毆、交通或生產事故、自殺、他殺等原因,受傷病人和可疑病人,除積極開展搶救工作外,同時實行特殊情況報告制度。
在正常工作日,應向醫務部和保安部報告,在非工作日,應向醫院總值班報告,必要時向公安部門報告。
9、不參與搶救工作的醫務人員壹般不進入搶救現場,但必須做好搶救後勤工作。
10、搶救工作中,藥學、檢驗、放射或其他輔助部門和後勤部門,應滿足臨床搶救工作的需要,給予全力支持和保障。
六、分級護理制度
住院病人分為ⅰ、ⅱ、ⅱ類護理和特殊護理四種,由醫生根據病情決定。
七、新技術準入制度
1,新技術實施前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2.實施者提出書面申請,填寫《開展新業務新技術申請表》,並提供理論依據、實施細則、結果、風險預測及對策,經科主任審核簽字後上報醫務處。
3、醫務處組織學術委員會專家進行論證,提出意見,報主管院長批準後實施。
4、實施新業務、新技術必須與患者簽訂相應的協議,並應履行相應的告知義務。
5.在新業務、新技術的實施過程中,醫務處負責組織專家進行定期監測,及時組織會診和學術討論,解決實施過程中發現的壹些重大技術問題。日常管理工作由相應的控制醫生和監控醫生完成。
6、新業務、新技術完成壹定數量的病例,科室負責及時總結,並向醫務處提交總結報告,醫務處召開學術委員會會議討論新業務、新技術是否在臨床全面開展。
7、科室主任應直接參與新業務、新技術的開發,並做好新業務、新技術在科室的組織實施工作,密切關註新項目實施中可能出現的各種突發情況,積極妥善處理並做好記錄。
八、臨床“危急值”報告制度
為加強臨床“危急值”的管理,確保“危急值”及時報告給臨床醫生,以便臨床醫生采取及時有效的治療措施,保障患者的醫療安全,防止患者發生意外,特制定本制度。
“危急值”報告覆蓋所有門診、急診和病房患者,重點對象為急診科、手術室和各重癥監護室的危重患者。
“危急值”報告科室包括:檢驗科、放射科、CT室、超聲科、心電圖室等醫療科室。
九、抗菌藥物分類管理制度
根據抗菌藥物的特點、臨床療效、細菌耐藥性、不良反應、當地經濟條件、藥品價格等因素,將抗菌藥物分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三類進行分級管理。
X.操作安全驗證系統
手術安全核查是由三方(以下簡稱三方)即合格的手術醫生、麻醉醫生和手術室護士在麻醉前、手術前和患者離開手術室前對患者身份和手術部位進行核查的工作。
十壹、臨床用血安全管理審批制度
臨床用血應當嚴格執行《醫療機構用血管理辦法》和《臨床輸血技術規範》的相關規定,倡導科學合理用血,杜絕浪費和濫用血液,確保臨床用血質量和安全。
臨床用血前,應向患者及家屬告知輸血目的、可能發生的輸血反應及經血液途徑感染的可能性,並按輸血技術規範進行相關項目檢測,由醫患雙方簽署輸血治療同意書,保存在病歷中。
無家屬簽字的昏迷患者緊急輸血,應報醫務科審批、備案、記錄。
臨床用血指征符合《輸血技術規範》。臨床用血的適應癥是血紅蛋白
十二。信息安全管理系統
醫院計算機操作人員必須根據計算機的正確使用方法操作計算機系統。嚴禁暴力使用計算機或故意破壞計算機軟硬件。
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拆卸計算機硬件系統。如需拆卸,應通知信息部技術人員。
醫院電腦僅限於醫院內部工作,原則上不允許上網。如因工作需要接入互聯網,需向醫務處提出書面申請,經簽字批準後提交信息科接入。
參考資料:
百度文庫-18核心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