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工作滿7年;
2. 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工作滿5年;
3.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本科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3年;
4、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駐店藥師是指在藥品零售企業任職(兼任處方審核員),持有職稱藥師、執業藥師、執業藥師等資格證書的專業人員均可在零售藥店任職。且該資格證書的執業地址登記為藥店的藥學專業人員。
擴展資料
全國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規定兩年為壹個考試周期。也就是說,參加所有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所有科目的考試。
例如:考生在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的當年,有兩個科目的考試成績合格;第二年參加另外兩個科目的考試,如果考試成績合格則視為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如果其中壹個科目的考試成績不合格,則第三年承認第二年該科目的考試成績合格,而另外三個科目必須重新參加考試,以此類推,滾動進行。
考試每年舉行壹次,考試時間壹般安排在10月中旬,考試分四個半天進行,每科考試時間為兩個半小時。原則上只在省會城市設立考點。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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