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組裝儀器的順序:先零後整,從低到高,從左到右,先內後外,拆卸儀器的順序與此相反。
2.加熱試管時,先均勻加熱,再局部加熱。
3.配制氣體時,先檢查裝置的嚴密性,再裝藥品。
4.使用容量瓶、分液漏鬥、滴定管前,先檢查是否漏氣,然後清洗。
5.用置換法收集氣體時,應先移動導管,然後取下酒精燈。
6.使用石蕊試紙、澱粉碘化鉀試紙、醋酸鉛試紙檢驗氣體性質時,先用蒸餾水將試紙潤濕。然後在試紙附近進行氣體測試。而使用 pH 試紙時,應先用玻璃棒蘸少許待測液體滴到放在表面皿中央的幹 pH 試紙上,然後與標準比色卡比較。
7.中和滴定實驗時,滴定管用蒸餾水洗凈,移液管應先用被測液洗2~3次,再註入試液。滴定管中的液面從 "零 "刻度開始或低於 "零 "刻度。
8.點燃可燃氣體時,應先凈化後點燃。凈化氣體時,應先凈化後幹燥。
9.火焰顏色反應試驗時,每次都要把鉑絲浸入濃鹽酸中在火焰上燒至無色後才能進行下壹次。
10.配制壹定物質的量的溶液時,溶解或稀釋後的溶液應冷卻後再移入容量瓶中。
11.熱固體表面有氣體時,應將氣體幹燥後再反應。
12.硫酸沾到皮膚上,先用幹布迅速擦拭,再用清水沖洗,切不可先用水沖洗;堿液沾到皮膚上,立即用較多的水沖洗,然後塗上硼酸溶液。
註意 "數據 "歸類
1.托盤天平的精度為 0.1g;在測定結晶水中結晶水的含水量時,為了保證加熱過程中使結晶水全部流失,實驗中要先加熱、稱量,再加熱、再稱量,直到最後兩次稱量都不超過 0.1g.
2.滴定管精度為 0.01mL.
3.酒精燈中酒精的量不得少於體積的 1/3,也不得超過體積的 2/3.
4.試管加熱時,液體不得超過試管體積的 1/3;且與桌面成 45°角。用試管夾夾住試管時,應夾在距管口 1/3 處。
5.燒杯、燒瓶加熱時,取液量在體積的1/3~2/3,蒸發皿加熱取液時,取液量不應超過體積的2/3。
6.取液時,若沒有標明取液量,壹般取1~2mL。配制壹定濃度的物質的量溶液時,燒杯、玻璃棒應洗滌2~3次,用燒杯向容量瓶中加入蒸餾水時,壹般加入到距刻度線還有1~2mL時,再用橡皮頭滴定管固定。
8.酸堿指示劑的用量壹般為 2~3 滴。
9.用 pH 紙測溶液的 pH 不能含小數;任何水溶液中,H + 或 OH - 的濃度都不能為 "0",而要大於 "0"。
10.滴定管的 "0 "刻度在滴定管的上部(但不是最上部),在測量液體的體積時,液面不壹定要在 "0 "刻度上,得在 "0 "刻度以下;滴定管讀數或放出液體時,需觀察1-2分鐘,才能觀察到液面的高度。
11.量杯、量筒、容量瓶沒有 "0 "刻度;溫度計的 "0 "刻度在溫度計的下部。
12.托盤天平的零刻度在刻度的最左邊,天平在使用 "0 "時,在使用 "0 "後退。
13.實驗記錄中所有非 "0 "的數字都是有效數字。
14.焰色反應完成後,應將鉑絲放在鹽酸中浸漬2~3分鐘,再用蒸餾水洗凈,保存在試管中,使其幹凈不沾汙。
15.需恒溫但不高於 100℃,可用水浴加熱。如溶解度的測定、苯與混合酸的反應、酚酞樹脂的制備、銀鏡反應的發生等。
註意 "標誌 "的特點
1.儀器清洗標誌:要其內壁有均勻的水珠,不能掛水珠,也不能壹縷縷流下來。
2.中和滴定結束標誌:最後壹滴液滴入最後壹滴溶液顏色突變,半分鐘不變。
3.容量瓶不漏液的標誌:加入壹定量的水後用食指按住瓶塞,倒置觀察,然後將容量瓶直立,並將瓶塞旋轉180°年塞緊,再倒置,均無液體漏出。
4.容量瓶、量筒、移液管、滴定管中液面到達刻度線:觀察時,液面的凹面與視線壹致。
5.用排氣法收集氣體時,收集滿的標誌:用濕試紙靠近瓶口時,試紙變色。
6.天平平衡的標誌:指針位於刻度盤的中心或指針左右擺動的幅度相等。(上圖)
"大小 "關系明確
1.試劑保存在液體中時,試劑的密度應大於液體的密度(如鋰可保存在液體石蠟中而不能保存在煤油中)
2.稱量時先估計其質量,砝碼按先大後小的順序稱量,然後調節止血帶;去止血帶時順序相反。
3.用幹燥管幹燥氣體時(或除去雜質時),氣體的流向應從大管流入小管(即大進小出)。
4.溶解氣體時,溶解度較小的(SO2、H2S等)可直接插入水中,而溶解度較大的(NH3、HCl等)需在導管末端接壹個倒三角形漏鬥,使漏鬥邊緣稍接觸液面,以防倒虹吸。
5.
5.藥勺的兩端各有兩個勺子,藥量多時使用大勺,藥量少時使用小勺。
6.幹燥管中的藥粒不宜過大或過小,過大則幹燥管失效,過小則氣體流動不暢。
七、固體藥品要用廣口試劑瓶,液體藥品要用細口試劑瓶。
五、"上、下 "不能混淆
1.收集氣體成相對分子質量大於29的用向上集氣,小於29的用向下集氣。
2.分液操作是,下層液體要從軟木塞底部打開放出,上層液體要從分液漏鬥上口倒出。
3.配制壹定量濃度的溶液時,要瀝幹,玻璃棒上端不能靠在容量瓶口上,下端應靠在容量瓶內壁刻度線上(即下端靠上不靠下,下端靠下不靠線)。
4.用水冷凝氣體時,冷凝管中的水從下口進入,從上口流出(逆流原理)。
5.溫度計測量液體溫度時,水銀球應在液面上。
6.在制氣實驗中,長頸漏鬥的壹端應插入液面下,而用分液漏鬥加入液體時,漏鬥的下端不應插入液面下。
"內外 "的關系
1.酒精燈是靠外焰加熱的,不是靠內焰加熱的。
2.用滴定管加入藥液時,滴定管不能插入反應釜內,以免接觸瓶壁汙染藥液;從細口瓶向反應釜內倒入藥液時,註入所需藥量後,試劑瓶口靠在容器上,逐漸豎起瓶口,防止瓶口殘留的藥液流到瓶外壁。
3.配制壹定量濃度的物質時,應將燒杯中的溶液用玻璃棒引流的方法轉移到容量瓶中,以免倒出容量瓶外。
"長短 "也要註意
1.用雙導管洗瓶洗氣時,氣體應從長導管進,短導管出(即長進短出)。
2、用液體置換法(液體測量儀)測量氣體體積時,氣體應從短導管進入,液體應從長導管壓出(即短進長出)。
3.作為安全瓶使用時,兩個導管與瓶塞對齊。
記住多個 "不能"
1.使用膠頭滴定管 "四不能":不能碰容器內壁、不能平放和倒置、不能隨意擺放、滴定管未清洗幹凈不能吸其他試劑。
2、酸性滴定管不能裝堿性溶液,堿性滴定管不能裝酸性溶液和氧化性溶液。
3.容量瓶不能用於長期貯存溶液,不能作為反應容器,不能交替使用。
4.燒瓶、燒杯、錐形瓶不能直接加熱。
5.藥品不能入口或直接用手接觸,實驗剩余的藥品不能放回原處(Na、K、白磷等危險品除外),不能隨意丟棄,要放入指定容器內。
6.中和滴定實驗中錐形瓶內不能有潤滑的待測溶液。
7.溫度計不能代替攪拌用的玻璃棒,測量液體的溫度計不能與容器內壁接觸。
8.用天平稱量藥品時,不能把藥品直接放在托盤上。
9.量筒不能用來加熱或測量熱溶液。
10.酒精燈不能帶燈使用,不能用嘴吹燈,不能邊燒邊加酒精。
11.配制壹定濃度的物質時,不能將液體加入蒸餾水中振蕩後使液體低於刻度。
12.試紙不能直接用手拿,要用鑷子夾取。
13.加熱試管中的液體時,試管口不能對著人。
14.發生焰色反應的物質本身不能有顏色,最好選用鉑絲或無銹鐵絲。
15.濃硫酸與其液體(水、稀硫酸、乙醇、苯等)混合時,不能倒入濃硫酸,硫酸應沿管壁緩慢倒入其他溶液,避免液體飛濺等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