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濱海委辦[2011]55號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正確、有效和快速地處理在袍江供電分局轄區範圍內發生的突發性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突發性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對轄區經濟社會造成的危害,維護社會穩定、人民生活安定和經濟安全。
1.2編制依據
國家電網安監〔2007〕110號國家電網公司應急管理工作規定
國家電網安監〔2007〕98號國家電網公司應急預案編制規範
國家電網生〔2003〕426號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
國網公司2003年9月25日重特大安全事故預防與應急處理暫行規定
浙電安〔2007〕604號浙江省電力公司應急管理工作規定
浙電安〔2007〕603號浙江省電力公司應急預案操作手冊編制規範
紹電安〔2007〕342號紹興電力局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紹興市人民政府2006年7月4日 紹興市處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
1.3適用範圍
1.3.1本預案規定了袍江供電分局轄區電網遭遇突發事件(如公用配電線路或開閉所突然失電)時,對配網線路、設備事故及故障的上報、處理流程和管理辦法。
1.3.2本預案適用於紹興電力局袍江供電分局供電轄區範圍內,所屬變配電設備和線路的各類事故及故障處理。
1.3.3本預案不包括電力生產中所發生的人身事故的處理過程。
1.4預案相關性
1.4.1本預案是紹興電力局應急預案體系與相應專項應急預案配套的袍江供電分局配網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以下稱應急處置方案),所屬各有關部門(班組)應結合專業實際,制訂相應的現場搶險(修)指導書。
1.4.2本應急處置方案在應急預案體系中的構成如下圖。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應急組織體系
2.2組織機構
2.2.1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組長:局長
副組長:各分管副局長、工會主席
成員:綜合管理部、生產技術部、調度室、客戶服務中心、安稽辦、財供辦、搶修班、運行班、供電所、車管組、後勤組、配電分公司等主要負責人。
2.2.2應急處置專業組
2.2.2.1安全技術專業組
組長:生產技術部和安稽辦負責人
成員:生產技術部安全員、工程技術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下屬各班組長(包括供電所),安稽辦各相關專職人員,配電分公司經理及主要安全技術負責人。
2.2.2.2電網保供電專業組
組長:調度室和客戶服務中心負責人
成員:調度室和客戶服務中心安全員、專職技術員及其他相關人員,用電檢查、用電業務組組長。
2.2.2.3綜合後勤保障專業組
組長:綜合管理部和財供辦負責人
成員:綜合管理部、財供辦相關專職人員,車管組、後勤組等班組長。
2.3職責
2.3.1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2.3.1.1負責貫徹落實應急管理規章制度及相關文件精神,負責接受上級應急領導小組的應急決策和部署。
2.3.1.2負責與當地政府、上級應急處理管理和指揮部門溝通,了解災害和事故發展趨勢和控制情況。
2.3.1.3負責分局應急組織體系、應急預案體系、應急保障體系、應急培訓與演練、應急實施與評估的建立、完善和管理工作。
2.3.1.4負責分局應急物資、人員、值班和技術、通訊、後勤、車輛等應急保障資源的組織、調配和準備工作。
2.3.1.5負責與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保持密切聯系,隨時掌握現場應急處理情況;負責與相關應急處理機構(公安消防、急救中心、醫療單位、環保、衛生防疫等)的溝通,保證受災人員和救援人員及時得到治療或醫療監護;負責向其他單位(部門)請求支援。
2.3.1.6負責組織實施突發事件的現場恢復、事故和損失的調查與處理。
2.3.1.7負責組織本處置方案及各專業方案的評審,監督有關部門及時予以改進。
2.3.1.8負責對分局各部門應急處理物資、人員、技術支持等準備工作,並監督落實整改措施。
2.3.2組長(總指揮)
2.3.2.1全面負責分局應急處置方案的制訂、評審、批準和突發事件的預防、準備、響應和應急恢復等工作。
2.3.2.2負責或授權發布應急預案啟動、解除、升降級命令和指揮應急處理;接受市局級應急處理辦公室的應急啟動、解除、升降級命令。
2.3.2.3負責審核和授權對外應急處置情況發布。
2.3.2.4負責分局應急處置的總體協調,隨時掌握現場實際,負責向上級有關部門請求支援。
2.3.2.5根據需要設立應急現場指揮部,負責指派現場總指揮。
2.3.3副組長(副總指揮)
2.3.2.1協助組長(總指揮)負責實施分管範圍內與應急管理、應急處理和相關事件預防、準備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揮,負責應急處理後的應急恢復工作。
2.3.2.2接受組長的指揮,經應急處置小組組長(總指揮)授權後擔任總指揮並履行總指揮職責。
2.3.2.3接受組長(總指揮)指派擔任現場總指揮,負責組織、協調、指揮現場應急處理工作,組織或實施重大事件現場恢復和現場調查。
2.3.4安全技術專業組
2.3.4.1負責配電設備應急處置的具體組織、協調以及相關技術處理方案、意見的提出和確定。制定和實施各種應急搶修方案、人身事故現場應急搶救方案。
2.3.4.2負責配電設備、人身事故應急搶修(救)人員的配備、組織和現場指揮。
2.3.4.3負責組織對各類現場應急搶修和搶救人員的培訓、演練。
2.3.4.4負責配電線路及設備事故(故障)的信息收集、調查、分析。
2.3.4.5負責本專業組人員的管理,及時更新、公布人員名單並報告局應急領導小組以及相關專業組。
2.3.5電網保供電專業組
2.3.5.1負責指揮轄區電網大面積停電、重要用戶停電時的調度應急處置。
2.3.5.2負責電網調度自動化系統、電力通信突發事件下的應急處置,根據上級調度部門要求,指揮本局管轄電網的應急處置。
2.3.5.3負責安排特殊、重大事件時的電網運行方式,定期組織電網大面積停電和突發事件的保供電應急處置演練。
2.3.5.4負責電網突發事件的調查,並提出相應防範措施,負責相關應急處置方案的審核及日常管理工作的指導。
2.3.5.5負責本專業組人員的的管理,及時更新、公布人員名單並報告局應急領導小組以及相關的專業組。
2.3.6綜合後勤保障專業組
2.3.5.1負責安全應急管理和預案編制工作的監督檢查;負責協調制定、修訂本單位應急預案及相關規章制度;督促開展應急培訓和應急演練工作。
2.3.6.2負責應急搶修所需物資裝備、材料、備品備件、工器具等采購、配置和補充。
2.3.6.3負責應急搶修隊伍生活及後勤保障,拍攝配電設備事故(故障)及其搶修現場照片,溝通協調媒體,及時通報事故(故障)情況,並做好相關宣傳報道。
2.3.6.4負責本專業組人員管理,及時更新、公布人員名單並報告局應急領導小組以及相關專業組。
3日常應急準備
3.1應急人員準備
3.1.1當應急預案啟動時,分局現場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總指揮)通知各專業組組長,再由各專業組分別通知相關班組長、專職技術員或搶修突擊隊長,班組長立即通知相關人員並組織技術力量進行應急準備。各有關人員接到通知後,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位置。
3.1.2當事件擴大時,現場應急指揮(或搶修突擊隊長)應立即向安全技術組匯報,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決定增派力量進行技術和人力增援。如需要兄弟部門配合幫助,應立即匯報領導小組組長,由組長協調相關部門增援或請求上級應急組織增援。
3.2應急裝備配置
3.2.1現場指揮部(或搶修突擊隊)應配備由專用電腦、打印機、照相機、無線通訊、應急照明及少量辦公用品等部分組成的便攜式應急指揮箱,以及配置必要的附屬設施。
3.2.2各搶險小組(隊)應配備預案所涉常用專用物資、備品備件、常用工器具、試驗儀器、應急照明燈、勞保用品等。
3.2.3各搶險小組(隊)對於預案所涉物資、裝備應明確名稱、規格、存放地點、聯系電話、檢查、保管、領用等應急管理要求。
3.2.4各主要搶險小組(隊)具體應急物資均由綜合後勤保障專業組負責落實。
3.2.5各級搶險隊員應具備必要的通訊聯絡設備(如手機等),在應急期間,各有關人員必須保持24小時開機;如果號碼變更應及時通知應急搶險小組,以便更換應急通訊錄。
3.2.6根據應急指揮、協調、聯絡等工作需要,確保系統指揮正常運作和現場各級應急處置正確、有效,特別要求設置並提供《袍江供電分局應急體系通訊錄》(附錄Ⅰ)、《各縣(市)應急協調指揮機構聯系人名單》(附錄Ⅱ)。
4應急處置響應
4.1應急響應分級:按照專項預案中的分級,本預案明確相應應急事件的應急響應級別及責任人,各責任人在相應應急時必須到達現場。具體級別如下表:
事件類別
事件狀態
警報等級
責任人
配網突發事件
3條及以上10kV公用線路跳閘重合不成
黃色Ⅲ級
生技負責人
10kV線路事故影響2戶及以上重要用戶
重要區域內二座10kV開閉所全停
橙色Ⅱ級
副局長
突發性災難性天氣
紅色Ⅰ級
局長
上壹級電網應急要求
配網設備損壞事件
壹臺及以上10kV總線斷路器損壞
黃色Ⅲ級
生技負責人
二臺及以上10kV隔離開關(閘刀)損壞
三臺及以上10kV跌落熔斷器損壞
壹臺及以上10kV配電變壓器燒壞
十支及以上線路倒桿
橙色Ⅱ級
副局長
三處及以上10kV線路斷線
10kV公用線路電纜分支箱損壞
重要區域內10kV開閉所母線損壞
紅色Ⅰ級
局長
人身應急事件
壹人重傷
黃色Ⅲ級
生技負責人
壹人死亡或二人重傷
橙色Ⅱ級
副局長
二人以上死亡或三人以上重傷
紅色Ⅰ級
局長
4.2應急處置程序
4.2.1根據專項應急處置預案《袍江供電分局配網應急處置方案(壹事壹卡壹流程)》的應急響應程序以及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別及現場情況,明確事故應急處置信息報告、行動命令接受、各項應急措施啟動、應急救護人員的引導、事故擴大控制程序。詳見袍江供電分局配網應急處置方案(壹事壹卡壹流程)清單(附錄Ⅲ)。
4.2.2在濱海新城轄區範圍內,屬於紹興市電力局或下屬單位管轄的輸變配電設備引起的突發事件,則需根據紹興電力局應急預案體系中相關配套的專項應急預案的應急響應程序進行應急處置。詳見紹興電力局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和對應的各專項應急預案。
4.3現場應急措施:針對可能發生的設施毀壞、設備著火、爆炸、水患、重要用戶停電等,從現場處置、事故控制、人員救護、消防、停電恢復等方面制定明確的應急處置措施。
4.3.1根據現場復雜多變的實際情況,搶修隊伍必須配備常用緊急藥品,做好人員遇險或觸電現場簡單急救準備,必要時,立即通知120或送醫院急救。
4.3.2為防止現場突然失電,搶修隊伍應攜帶各種應急照明器具,並準備隨時啟動照明車和發電車。
4.3.3如遇設備突然著火,搶險隊伍應立即切斷電源,用現場配備的合格的滅火器進行滅火。
4.3.4如果現場全線停電,在使用所帶發電車供電時候,應做好防倒送電安全措施,以防人員倒送電觸電。
4.3.5現場搶修嚴禁單獨行動,嚴禁冒險或有擴大事件影響的動作,嚴禁違章作業。
5現場應急註意事項
5.1應急處理時,務必充分考慮事件現場的復雜性和危險性,在保證搶險人員安全和防止事件擴大的原則基礎上,積極投入現場搶險,需要註意如下:
5.1.1應急事件發生時,各組織領隊必須沈著冷靜指揮,忙而不亂;各作業人員應做到忙而不亂。
5.1.2各級搶險工作人員應充分認識到事件現場的高度復雜性和危險性,要充分考慮,並做好防護措施,嚴格防止由於事件突變或升級造成意外傷害。
5.1.3搶修隊員應熟悉搶險器材的使用方法,嚴格按規定使用、操作,嚴禁盲目違規使用。
5.1.4應急處理時,必須按照標準化作業指導書要求,嚴格遵守操作流程,認真辨識現場危險,做好並落實危險點預控。
5.1.5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電力安全工作規程》、市(分)局各項安全工作規章和保護措施,嚴禁違章、違規處理。
5.1.6現場必須嚴格落實“四不傷害”原則,互相關心作業安全,應急處理時,嚴禁有可能造成事件擴大的冒險動作和行為。
6附則
6.1本預案由紹興電力局袍江供電分局應急領導小組提出。
6.2本預案由紹興電力局袍江供電分局安稽辦編制,經上級應急領導小組批準後實施。
6.3按照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要求,由相關職能部門負責,結合紹興電力局應急預案與配套應急處置方案的修訂、變更,定期對本預案進行完善和修訂,並上報批準後實施。
6.4本預案由紹興電力局袍江供電分局安稽辦負責解釋。
6.5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