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食品經營企業(包括儲存、運輸、銷售等)申請衛生許可應提交的材料
(1)衛生許可證申請書;(2)單位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資格證明(董事會決議、章程或任命文件、身份證明復印件);(4)經營場所、場地的使用證明(房屋產權證明或租賃協議);(5)經營場所、場地平面布局圖;(6)基礎衛生設施、消毒方法等基本情況;(7)衛生管理組織和制度、食品衛生管理員設置情況;(8)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竣工驗收衛生認可書;(9)從業人員健康證明及食品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9)衛生行政部門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資料。
保健食品經營企業還需提供以下資料:
(1)國家衛生部或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批準的保健食品批準證書。(2)保健食品生產企業的衛生許可證和同批生產的衛生檢驗合格證明。(3)產品包裝標識、說明書、宣傳材料。
(三)餐飲業、集體食堂申請衛生許可應提交的材料
(1)衛生許可證申請書;(2)單位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或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資格證明(董事會決議、章程或任命文件、身份證明復印件);(4)加工經營場所、場地的使用證明(房屋產權證明或租賃協議);(5)加工經營場所、場地平面布局圖,標明功能分區和專間設置;
(6)基礎衛生設施、消毒方法等基本情況;(7)衛生管理組織和制度、食品衛生管理員設置情況;(8)餐(飲)具消毒效果檢測報告;(9)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竣工驗收衛生認可書;(10)從業人員健康證明及食品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11)衛生行政部門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