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我局編制了《龍巖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取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建議先閱讀本指南。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在我局門戶網站“龍巖教育”查閱指南,也可在我局辦公室領取。
政府信息公開分為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
壹、主動披露
1.公共範圍
該局主動向社會公開的信息範圍為14機構職能、規範性文件、規劃計劃、統計信息、教育收費、行政審批、教育基建、應急管理、監督檢查、工作動態、廉政建設、教師管理、招生考試等應當公開的政府信息。
具體信息目錄見該局編制的《龍巖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
2.打開表單:
對於主動公開的信息,我局主要采取在我局門戶網站公開的形式。此外,還將通過龍巖市人民政府公報、閩西教育、教育工作簡報、新聞發布會、報刊、廣播電視等方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並將相關信息及時提供給市政府確定的政府信息查詢點(龍巖檔案館)供公眾查閱。
(三)公示期限
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應當自政府信息形式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2008年5月1日實施)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獲取我局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直接在我局門戶網站下載填寫《龍巖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並向我局提交書面申請表。
1.書面申請受理機構:龍巖市教育局辦公室。
郵寄地址:龍巖市新羅區和平路25號
咨詢時間:周壹至周五工作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2.申請的具體步驟
申請人可以提出書面申請,並填寫申請表。申請表可向我局申請領取或自行復印,電子版也可在龍巖教育網站下載。
(1)網上申請:申請人在龍巖教育網站下載電子版申請表。
(2)信函或傳真申請:下載並填寫申請表後,可通過信函或傳真向本局提交申請。申請人以信函方式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申請人以傳真方式申請的,請相應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3)面簽申請:申請人可在市教育局辦公室面簽申請。親自申請時,申請人需要領取並填寫申請表。
該局不直接接受電話申請,但申請人可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3.申請的處理
該局收到申請後,將正式審查申請的要求是否完整,並將要求不完整的申請退回申請人進行更正。註冊具有完整需求的應用程序。能當場回答的,不能當場回答的,自報名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做出如下回復:
(1)屬於公開範圍的,向申請人提供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二)屬於免予公開範圍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3)不屬於本機關公開範圍的,告知申請人該信息的機關和聯系方式;
(4)確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領導同意後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
(5)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
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利益的,應當征求第三方意見,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時限內。
4.依申請公開提供信息的費用和標準
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可以收取檢索、復制、郵寄等費用。檢索、復制、郵寄的費用按照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
第三,監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主管部門舉報。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